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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潮州强化府院协同联动 聚力化解行政争议

时间 : 2023-08-14 10:17:58 来源 : 南方+、潮州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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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若干措施》的要求,近日,汕头市人民政府联合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汕头市府院联动第一次联席会议,推动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共同做好化解行政争议、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潮州市司法局和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新机制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积极创新潮州市行政诉讼应诉工作新机制,建立健全沟通共享新渠道,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法治政府建设。

汕头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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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府院联动第一次联席会议

会上,汕头市人民政府、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通报2023年上半年相关业务工作情况;并就建立联络员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矛盾纠纷分析研判、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机制、信息共享制度等内容签订府院联动协作备忘录,首次联合发布汕头市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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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各区县赠送汕头市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白皮书

据了解,今年汕头市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印发《汕头市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应诉工作的若干措施》,推动行政机关严格落实双报告制度,合力提升行政机关出庭效能,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上半年,汕头两级法院通过开庭审理的行政案件104件,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82件,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率达78.85%,逐年得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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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府院联动协作备忘录

根据此次备忘录安排,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与汕头市司法局将进一步畅通“府院联动”沟通渠道,建立联络员机制、联席会议机制、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机制、府院信息共享制度等,共同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统一执法审判尺度,促进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

潮州市

潮州市司法局和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新机制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建立健全潮州市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府院联动新机制的具体举措。一是建立联络员机制,明确由市、县(区)行政复议机构和市中级人民法院、湘桥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的工作人员作为日常开展府院联动工作的联系人,畅通联系渠道,加强沟通协作。二是建立健全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行政执法和行政应诉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府院联动常态化。三是建立矛盾纠纷分析研判机制,对行政诉讼案件高发领域、矛盾问题突出领域、败诉案件集中领域进行梳理分析,共同研究依法行政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建议,全方位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四是建立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通过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优势互补,进一步拓展联动领域,拓宽协作平合,形成更大合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五是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每年定期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情况进行交流反馈,提升府院联动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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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若干措施》的出台,潮州市将以建立府院联动工作新机制为契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机关的专业优势以及人民法院的审判优势,进一步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不断总结经验和不足,积极拓展府院联动新路径、构建府院联动新格局、推动府院联动取得新成效,助力潮州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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