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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家区级行政复议中心建成

时间 : 2023-11-13 14:58:06 来源 : 广州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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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广州市荔湾区认真践行“复议为民”宗旨,聚焦行政复议渠道较少、流程标准不够统一、审查办案方式较单一等问题,以行政复议改革的“小切口”构建法治政府建设的“大格局”,有效畅通群众运用行政复议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行政争议的渠道,打通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2023年建成广州市首家区级行政复议中心。20222023连续两年成功入选“全市行政复议典型案例”,2023年办理的行政复议案件为广州市唯一入选交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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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强化机制保障 促进行政复议规范化运行

推行体制改革。制定出台《荔湾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高效整合行政复议职责,调整优化行政复议机关和机构的工作模式,将荔湾区人民政府作为区本级政府唯一行政复议机构,统一使用“荔湾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称和印章。

打造专业队伍。针对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中的人员编制问题,通过协调论证推动人员优化调剂,调配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干部参与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以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引进专业社会律师开展复议应诉工作,联合广铁法院引进法官调解员开展行政调解、复议调解,整合多方资源,持续提升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

加强建章立制。出台系列工作制度,对立案接待工作、接收登记申请、调解告知、案件流转、行政复议答复文书写作等各环节明确标准要求,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行政诉讼衔接联动机制,完善府院联席机制,推动行政复议工作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办案水平、监督成效。

02

畅通诉求通道 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

复议场所规范化。启用广州市首家区级行政复议中心,设置咨询引导台,放置咨询材料,专人接待,同时设置案件受理室、立案接待室和咨询室,合理分离设置办公场所、接待场所、听证调解和档案管理等场所;同时配齐执法记录仪、打印机、通讯交通等办案设备,以便于申请人获得复议咨询、事项告知、材料初审等法律服务,实现“一窗通办”。

案件受理便民化。拓宽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开通现场、网上、代收、邮寄四条受理途径,实现应收尽收、能收尽收;实行“存疑受理”“容缺受理”制度,降低群众申请复议难度;坚持一次性告知,减轻申请人补正材料的负担;制定《行政复议受理指南》,为群众申请复议提供规范指引;对书写不便的申请人,由申请人现场进行口述后办案人员拟定行政申请书后交由申请人进行确认。行政复议改革实施以来,线下接待群众802人次,线上接待群众1240人次。

复议结果透明化。依法依规对行政复议决定书进行网上公开,明确公开责任主体、公开范围、审核审批流程和涉及隐私问题的技术处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合法、规范、及时、便民的原则,实现复议机关办案过程及结果的透明化,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行政复议改革实施以来,共公开行政复议决定书190份。

03

坚持开门审理 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书面审理与实时沟通并行。突破书面审查局限,在接待来访群众和受理复议申请事项时,除审查行政复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外,还通过电话、网络、线下面谈等多种方式,了解申请人实际诉求和案件情况,切实有效帮助申请人解决困难。

实地调查与公开听证同步。在书面审理的基础上加大实地调查力度,通过走访现场、询问证人和相关利害关系人、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切实掌握案情全况,适时采用听证审理方式查明案件事实。行政复议改革实施以来,进行现场调查23次,制发《行政复议调查函》或《行政复议调查通知书》63份,举行复议听证会和案件协调会共11场次。

出庭出声与旁听庭审结合。印发《广州市荔湾区司法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审批规定》,与法院建立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审理信息共享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与公开庭审、庭审旁听和普法讲堂相结合,通过生动鲜活的案例让各级领导干部、参加庭审人员“零距离”观摩学习,以案普法,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行政复议改革实施以来,组织参与旁听庭审约90人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1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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