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召开2023年度广州市行政应诉工作总结会。2023年,广州大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效果”,积极发挥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实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关键少数”作用。
2023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成绩单
“应出尽出”:
法院书面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的案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告官见官”:
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率逐年攀升,从2018年的12.5%跃升至2023年的90.1%,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率实现“五连升”。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亮点纷呈
“一把手”带头履行行政应诉职责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市水务局局长、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等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19件次。荔湾区、天河区、黄埔区、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区、增城区等7个区的区长出庭应诉9件次。此外,9个区的副区长出庭应诉129件次,积极协调,化解矛盾、纠纷。
积极推动负责人“常态化”出庭应诉
广州市政府部门中,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371件次,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率达99.2%。各行政区中,越秀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花都区、南沙区、增城区等7个区“超九成”案件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其中,花都区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266件次,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率达98.9%。
2案例入选广东高院10件典型案例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期发布10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典型案例,广州2案例入选。其中,徐某诉广州市花都区交通运输局、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罚款及行政复议案,副区长、交通运输局局长共同出庭应诉,多方合力成功化解行政争议;某旅行社诉广州市荔湾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行政处罚案,副局长出庭应诉,庭后积极启动自主纠错机制,促成纠纷实质化解。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机制日益完善
完善制度规范
近年来,广州先后印发《广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中共广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广州市司法局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指导意见》《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广州市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广州市败诉行政案件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报告制度》,明确了行政机关负责人的范围内涵、应当出庭的案件情形、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当履行的主要职责等内容,建立完善出庭应诉通知制度、身份证明审查制度、出庭应诉保障制度,建立半年通报机制、监督提醒机制、年度考核机制、专项督察机制,进一步明确行政应诉工作主体责任。
强化监督机制
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半年度报告、通报机制,倒逼行政机关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对负责人主动出庭不达标的单位进行点对点督促提醒,通过发送提醒函,督促行政机关改进工作、完成任务。向全市行政机关发出提示函,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年度工作要求,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应诉。
深化考评激励
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将法院通知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负责人主动出庭应诉率、正职负责人出庭、负责人出庭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等纳入法治广州建设考评指标,刚性约束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着力督促推动行政机关提升负责人出庭质效。
凝聚府院合力
深耕府院常态化联系制度,与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围绕如何加强诉源治理、源头防范和减少行政争议、提升广州市依法行政水平等议题进行深入交流,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求、加强诉讼信息共享、实质解纷等问题达成了广泛共识。法治广州建设考评评分前,就负责人出庭的法庭纪律、庭审发言、争议化解等情况征求法院意见,结合法院反馈意见形成考评结果,并向全市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