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江门市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充分发挥新法制度效能,立足于显温度、破法结、解心结、化症结,创新探索“五心”调解工作法,做优做实行政复议调解。
2024年,全市以调解和解方式结案件249宗,调解和解率30.11%,同比上升5.95%。全市复议后被诉率8.83%,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率为91.17%,行政复议案件量与行政一审案件量比例为2.1:1,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充分彰显。
穿透审查,解决“一层纸”问题,直面症结更舒心。以行政争议协同解决、源头解决、整体解决为出发点,洞悉行政争议背后成因,准确把握当事人的真实诉求,实现“一次性”纠纷化解。如在办理一宗因投诉举报引发的复议案件时,办案人员多次与申请人沟通,以心交流,以法释理,打破“一层纸”隔阂。市复议办联合行政机关在法律框架内为申请人寻求民事纠纷处理方案,成功解决了申请人的合理诉求,申请人最终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上门办案,解决“一公里”问题,便捷高效更省心。落实现场调查、案中调解,变坐堂审案为上门办案,对涉及生态环境、加装电梯等领域案件100%落实实地调查,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如在办理一宗生态环境处罚行政争议案件时,涉案企业位于台山市沿海区域,距市区150多公里。办案人员与执法单位一起到企业进行现场调查,听取意见,复核企业整改情况,为企业进行现场法治“体检”。对电梯加装案件,落实逢案必实地勘查,将行政复议调解搬到群众家门口,引入专家释明专业知识,合力优化方案,确保方案既能满足高层住户和低层住户的要求,同时又符合城市管理规范。2024年办结的电梯加装案件中,案件调解和解率达50%,无一案件复议后进入诉讼程序。
多方听证,解决“一肚气”问题,化解争议显诚心。充分落实新法繁简分流、“两听一询”等程序要求,助力行政复议更好地发挥化解行政争议“小快灵”优势。2024年,全市共组织行政复议听证102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听证共92次,同时还创新性地邀请复议委员会委员、行政争议调解员、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等旁听听证。通过在听证中耐心听取申请人意见,并运用专业知识积极回应申请人的诉求,解决申请人关切,从而消除误解隔阂,有效化解申请人的不满情绪和行政争议。
整合资源,解决“一团麻”问题,服务群众更贴心。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引入人民调解员、律师、法律援助等法治资源,构建“全面调解、全程调解、全员调解”的工作格局,为申请人“一站式”解决纠纷。如市复议办在办理一宗因医疗纠纷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时,搭建申请人与行政机关、医疗机构沟通平台,指引申请人通过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等途径解决诉求,申请人当场同意撤回复议申请。在一宗涉企行政登记案件中,办案人员在听取意见时,邀请政府法律顾问为申请人厘清法律关系,指出企业合规风险,申请人满意地撤回了复议申请。
诉议对接,解决“一堵墙”问题,全链调解更顺心。常态化、全领域、多层次开展府院联动,发挥行政救济与司法救济各自优势,架宽府院间双向互通的桥梁,打通复议诉讼壁垒,共同合力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如申请人对某县级政府在人民法院责令履行职责后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提出复议申请,办案人员主动向法院了解诉讼案件相关情况,并运用到复议调解过程中,最终促成当事人就土地征收补偿达成调解。市复议办还延伸调解链条,配合做好复议后的诉讼调解工作。如在一宗复议后被诉的土地权属争议案件中,市复议办积极配合法院开展调解工作,运用复议调解程序中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合力化解纠纷,最终原告撤回起诉,妥善解决了这一争议长达十几年、涉及十个村集体组织的土地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