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在广州联合举办第二届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同堂培训班。
培训班指出,开展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同堂培训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全国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同堂培训精神,进一步推进行政争议预防和实质化解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在我省全面准确实施的必然要求,是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的实际行动。同时也是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与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深度融合的有力举措,对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行政审判、行政复议队伍,将起到重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培训班强调,要进一步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积极建立健全纠纷预防和前端化解机制,落实最高法、最高检、司法部行政争议预防与实质化解工作机制精神,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进一步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推动和支持建立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应诉衔接机制,加强工作衔接、信息沟通和共享,强化行政争议实质化解。要全力加强行政争议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提升行政争议调解中心调解成效,深化调解中心与综治中心的对接,充分发挥预防与化解功能作用,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发挥应诉主体责任。
培训班邀请了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华南师范大学的相关专家学者进行专题授课。
此次培训通过理念互通、优势互补、经验互鉴,促进行政审判、行政复议、行政执法基准衔接、标准统一、尺度一致,有助于形成更大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来自全省法院行政审判人员、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共230多人参加培训。
近年来,省法院、省司法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监督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职责,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服务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超10万件,行政复议已成为广东省群众解决行政争议的首选。
府院联动持续取得新进展,在全省范围内共同建成98个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现21个地级以上市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