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网站支持IPv6
繁体版
|
无障碍阅读
站内搜索
首页
新闻动态
法治工作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互动交流
首页
>
互动交流
>
答问知识库
>
公共法律服务
属于适用告知承诺制情形的,申请人不愿意签署《法律援助申请承诺书》又无法提供实行告知承诺制事项范围的证明的,如何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状况?
时间 : 2020-01-17 16:14:33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字体 :
大
中
小
】
分享到 :
申请人可以提交《法律援助申请人家庭成员和经济困难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自行向法律援助机构申报家庭经济困难状况。
附件下载:
上级机构
司法部
省政府
省人大
省政协
省委政法委
两局学院
广东省监狱管理局
广东省戒毒管理局
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
地市司法局
广州
深圳
珠海
汕头
佛山
韶关
河源
梅州
惠州
汕尾
东莞
中山
江门
阳江
湛江
茂名
肇庆
清远
潮州
揭阳
云浮
其他省市司法厅(局)
北京市司法局
天津市司法局
河北省司法厅
山西省司法厅
辽宁省司法厅
吉林省司法厅
黑龙江省司法厅
上海市司法局
江苏省司法厅
浙江省司法厅
安徽省司法厅
福建省司法厅
江西省司法厅
山东省司法厅
河南省司法厅
湖北省司法厅
湖南省司法厅
海南省司法厅
重庆市司法局
四川省司法厅
贵州省司法厅
云南省司法厅
西藏自治区司法厅
陕西省司法厅
甘肃省司法厅
青海省司法厅
兵团司法局
相关业务网站
中国普法网
中国律师网
中国公证网
中国法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