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调解工作室是以人民调解员姓名或特有名称命名设立的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设立个人调解工作室: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为人公道正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热心人民调解工作,有较为丰富的调解工作经验,调解成功率较高;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形成有特点、有成效的调解方式方法;获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或司法行政机关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