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居)民委员会应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辖区内的民间纠纷。
乡镇(街道)可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辖区内跨区域、跨单位的民间纠纷和重大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需要设立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本单位内部发生的民间纠纷。
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设立行业性、专业性和区域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所在行政区域范围内本行业、专业和特定区域内的民间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