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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热线丨梁震副厅长听民意解难题获群众点赞

时间 : 2019-09-11 10:09:47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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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热线”

为拓宽群众的表达途径、畅听民意,及时了解和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共法律服务问题,广东省司法厅从2019年8月起,在每月8日(节假日顺延)举行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厅长热线”活动,由省司法厅领导轮流接听群众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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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上午10:00-11:00,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梁震到广东法律服务网运营中心接听群众来电。当日群众来电主要涉及许可类法律程序咨询、提供劳务者工伤责任纠纷、律师管理建议等,梁震耐心倾听群众诉求,逐一提出解决意见,并要求司法行政相关部门主动作为,合情合法解决群众诉求,给群众满意答复。

身份证被冒用,急煞“被老板”的郭先生

梁震:搜集证据是关键

“您好,欢迎拨打12348热线,我是省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梁震,请问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帮您?”

“我在2015年遗失了身份证,当时立即报失并补办了。可我直到2018年才发现原来在2017年有人冒用我的身份注册了一家公司,因为案件纠纷导致我被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列为‘限制高消费人员’对象。去年,我向工商局和12345反映过该问题,工商局要我做笔迹鉴定,因为费用高而且需要我支付,我就一直没做。现在我已经起诉承继工商局职能的市场监管局,接下来我该怎么办?”来自河南的郭先生拨打厅长热线求助。

梁震对郭先生的遭遇深表同情。他告诉郭先生,因为案件涉及多个部门且时间跨度长,如果要撤销被冒名的登记,关键在于取证,如向法院提交当时身份证丢失的报警回执、银行挂失身份证记录等。建议郭先生按法院要求,尽快与市场监管局达成共识,指定一家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做笔迹鉴定。针对郭先生最担心的被法院列入“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的问题,梁震安慰他,不要过分担心,如果能证实其身份确实被冒用,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将其移出“限制高消费人员”名单。

做工受伤无人理,彷徨无助的陈先生

梁震:分清责任、鉴定伤残、依法维权

“我帮人安装别墅阳光房的门窗时掉下来,造成肩胛骨和手肘粉碎性骨折。店家垫付了医药费,但业主拒绝承担任何责任。我因为没钱继续在医院治疗,只好在家休养,现在不但家里失去了收入来源,我还落下病根,造成残疾。我想向店家和住户追讨赔偿,应该怎么做?”来自佛山的陈先生致电问道。

梁震表示,虽然店家并未与陈先生签订任何书面合同,但事实上两者已经形成雇佣关系,陈先生可以要求店家承担雇主责任。业主在陈先生做工受伤过程中不存在过错,一般无需承担责任。同时,陈先生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承揽了高空作业业务,并遭受伤害,自身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梁震建议陈先生可以先到当地的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再按照伤残等级向店家主张赔偿。为了帮助陈先生尽快解决问题,梁震表示会交代工作人员将其情况生成工单,转给佛山市的法律援助机构,并要求他们主动联系陈先生,协助其申请法律援助,跟进解决后续事宜。“还好让我碰到您了,谢谢领导!谢谢领导!谢谢领导!”电话另一头的陈先生连声道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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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年轻律师压力大,积极献言献策的“老”律师

梁震:不分老少律师,政策一体惠及

“我是广州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已经执行5年多了。对于律师管理,我想提几点意见。一是我认为现在实习律师培训时间长,且需集中脱产培训,实习和工作压力都非常大,很难同时兼顾;二是青年律师发展问题。青年律师初出社会收入有限,政府能否增加一些扶持鼓励措施,比如说会费减免等。”

“非常感谢您提的这些意见。”梁震认真记录了这位群众的建议,并感谢她如此关注青年律师的发展。梁震介绍,当前青年律师生存压力大,但青年律师是广东律师的未来,广东省司法厅和省律师协会十分重视青年律师的培养,丰富和充实培训学习资源。例如对实习律师的培训制度进行了改革,针对大部分律师实习人员实操经验欠缺的实际,在4所律师学院课程设置和师资选聘上作了较大的调整,挑选业内专家以及律师、公安、检察、法院等实务部门的专家授课,以帮助青年律师尽快成长。对来电提到的广州市实习律师“集中脱产学习2个月”的投诉问题,梁震也结合新了解的情况做了解释,指出目前广州市律师协会已做了相应的调整,改为“集中学习1个月加线上学习1个月”的方式。对于提到的青年律师减免会费的问题,梁震表示,各地的律师会费已经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差异,实行分类收费。下一步是否可以对青年律师的会费进行减免,会让省律师协会再仔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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