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法治先行、推动规则衔接。广东司法行政携手港澳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城市;以同等力度在法治领域支持广州实现老城市新活力,为推进“双区”建设、“双城联动”“一核一带一区”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如何结合区位特点把握大局大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就此,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陈旭东接受了《法制日报》记者采访。
记者:今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我们了解到,去年世界律师大会和全国首届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会议都在广东召开,来自57个国家和地区的800多名嘉宾、代表以及全国司法厅局长参观了广东法律服务网运营中心,请问广东围绕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哪些成效?
陈旭东: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上强调,必须把为民造福作为最大的政绩。公共法律服务联系着千家万户,是我们司法行政系统为人民服务最直接、最具体、最集中的体现。
广东连续5年将公共法律服务的相关事项列入省政府的民生实事,已经打造了线上线下协同运转的法律服务网络。仅2019年一年,广东的公共法律服务网就为群众服务410万次,满意率达98.43%。
同时,广东多项工作实现全国率先,如开通“厅长热线”,建立处级干部领导接待日制度,建立公共法律服务12348热线和110、12345联通和协作机制,全省三级法院的刑事辩护已经做到全覆盖,我们还积极探索公证辅助行政执法的相关事宜,在这个方面,在全国率先进行了探索。
记者: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广东如何统筹法律服务资源推进依法防控和复工复产?
陈旭东:依法防控需要全社会参与。我们在防控初期就制定了专门通告,明确公众需要遵守的防疫方面的法律和法规,在全省开展专项普法行动,采取各种形式宣传相关法律知识,为防控疫情带来了普法“及时雨”。疫情期间,经济活动受到冲击,出现房屋租赁、经济合同等争议,我们针对这些群众身边的烦心事、操心事,组织律师和相关专业人士,对案例进行梳理、分析,分门别类、有针对性地指导,帮助解决这方面的矛盾。群众有问题,登录我们相关的网站,就能接受24小时不间断服务。
民营企业在疫情期间遇到很多困难,公共法律服务有针对性地开展这方面的服务。我们组建律师服务团,针对比较集中的租赁纠纷,专门制定了法律指引。法律指引在公共法律服务网站、微信公众号上刊出后,效果非常好,点击率超过了10万,司法部微信公众号也专门进行转发,引起广泛关注。我们的乡镇人民调解员也广泛参与到网格化管理中,通过发挥人民调解员的作用,把一些矛盾纠纷特别是涉疫情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做到矛盾不上交,对基层社会治理也发挥了独特作用。
我们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公共法律服务也在疫情防控期间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为2.6万多个村和社区提供16万人次的法律服务。为助推复工复产复商复市,我们推出了19项相关措施,还和工商联一起,在两个月内对6万家民营企业进行“法治体检”。
记者: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公共法律服务如何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既保障疫情防控又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陈旭东:广东公共法律服务已经有了自己的“专营店”,同时,我们还要进驻政府公共服务的“百货大楼”。我们要紧紧围绕“两区建设”“双城联动”、数字政府等中心工作,把公共法律服务融入政府公共服务大平台中。群众性是公共法律服务的显著特征。我们要聚焦就业、教育、医保、住房等老百姓关心的事情,把好钢用在刀刃上,更加集中相关资源打造出公共法律服务“拳头产品”。同时,对公共法律服务的形式进行多元化探索,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拓展新的实践方式。我们可以保留传统面对面、传统通电话的方式,也可以基于互联网思维采取线上件对件、屏幕对屏幕的方式,通过“手指一滑动”就可以解决相关问题。
记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接下来,广东省司法厅如何学习宣传好民法典?
陈旭东:从民法通则到民法典,具有划时代的意义。民法典作为新中国历史上首部以“典”命名的法律,彰显了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在集体学习时强调,既要理解“法条”,更要理解“法条”后面的“法理”。我们作为司法行政部门,要一起做好民法典宣传、贯彻和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推动与民法典相关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配套修订工作,进一步清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广泛宣传民法典,把民法典的普法工作作为我们“十四五”普法的重点来抓好,我们要与人大和其他机关密切协作,推进立法、守法、执法、司法各方面各司其职,要发挥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和人民调解等专业人员和机构作用,要统筹和协调各方力量,发挥基层组织作用,全面推进民法典贯彻和实施,努力使每一名公民多了解民法典、运用好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