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是相对监禁刑的非监禁刑事执行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下称《社区矫正法》)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9月9日,省司法厅副厅长林楚明做客广东省政府网站直播微访谈,围绕“全面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推动广东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这个话题,畅谈我省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以及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的有关情况。
主持人:林厅长,有很多网友对我们省社区矫正工作比较好奇,您能先给大家介绍一下吗?
林楚明:“健全和完善社区矫正制度”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14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对社区矫正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持续跟踪完善社区矫正制度,加快推进立法,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加强矫正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9年全面试行,2014年全面推进。2005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扩大社区矫正试点范围的通知》,将广东列为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省份。十五年来,广东在实践中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探索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路径。截至目前,广东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4.4万人,累计终止和解除矫正21万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约3.4万人。十五年来,广东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和教育矫治质量不断提升,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始终保持0.2%的较低水平,2019年重新犯罪人数比2016年下降35%,最大限度地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取得一系列良好的政治、法律、社会成果。
在基础保障方面,2017年,广东省政府将社区矫正工作列入省民生实事工程,省财政每年向粤东西北经济欠发达地区转移支付社区矫正专项补助资金2500万元,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欠发达地区社矫经费不足的压力。目前,全省县级以上社区矫正专门国家工作人员近600名,共1200余名社会工作者、近2万名志愿者、193名监狱戒毒延伸管教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社区矫正指挥中心、122个建制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全部建成。
在监督管理方面,我们结合工作实际已出台20余项工作制度和指引,联合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已制定《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会同省公安厅、广州边检总站,分别建立加强社区矫正对象限制出境报备、边控机制。建立健全社区矫正风险研判分析机制,落实重点社区矫正对象每月排查层报制度,规范社区矫正对象当面报告、电话报告、实地走访等监督管理工作,坚决确保“四个不发生”。
在教育帮扶方面,我们全面实施“五个一”教育矫治模式和“每月一主题”教育,突出“震撼教育”和国学教育。与团省委合作开展“伙伴同行”教育帮扶计划,2019年共帮助223名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就学复学,其中考上大学31人。积极推进集管理、教育、帮扶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矫正基地建设,全省共建立各类社区矫正基地844个,其中“社区矫正+高校”基地21个,“社区矫正+企业”基地94个。
在信息化建设方面,广东2012年在全国较早建成全省统一的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数据汇集、定位监管、矫正业务线上办理。2017年底在全国率先建成部、省、市、县、镇五级联通的远程视频督察系统,打造部级样板工程。研发社区矫正远程教育学习平台、社区矫正APP“粤矫通”,实现社区矫正对象网上学习和工作人员移动办公。2018年我省“智慧矫正”信息化体系设计项目获评“全国智慧司法十大创新案例”,为全国社区矫正唯一获奖项目。2019年起与人民法院信息化联网,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网上办案。
主持人:十几年来,广东社区矫正在确保社会安全稳定、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助力推进我省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您能和我们谈一谈近年来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在司法为民和司法公开公正方面已开展哪些工作?
林楚明: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罪犯依法实施社区矫正,帮助其在社会化、开放的环境下顺利融入社会,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实现法治文明和社会进步的具体体现。
在司法为民方面,我们最突出的工作是积极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2018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启动远程帮教视频会见这一便民、惠民工程。省厅投入1420万元建成视频会见系统,全省共设213个会见点,覆盖全部监狱戒毒单位、县(市、区)司法局和部分中心司法所,符合条件的群众可在任一会见点视频会见省内服刑(戒毒)的亲人,不收取任何费用。截至2020年8月,全省累计会见7.3万余次,参加家属超20万人次。疫情期间,在司法部决定暂停监狱、戒毒所现场会见的情况下,省厅充分利用视频会见点多、面广、便捷、高效的优势,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组织全省开展视频会见2万余次、参加家属超5.6万人次,实现疫情期间监所亲情帮教不断线,为监所安全稳定发挥积极作用。
在司法公开公正方面,2019年,为提高社区矫正执法公开水平和社会认可度、群众满意度,我们以“12·4”国家宪法日为契机,全省33个县(市、区)试点开展“社区矫正中心开放日”活动,不同单位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基层群众、社会工作者、志愿者以及社区矫正对象家属等1700多人纷纷走进社区矫正中心,“零距离”接触和感受社区矫正工作。
主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于今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社区矫正工作一件大事。您能说说《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吗?
林楚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经过多年努力终于颁布实施,第一次全面系统规范了我国社区矫正工作,在社区矫正工作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
首先《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对健全我国刑事执行制度、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更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的社区矫正制度是立足我国国情和长期刑事司法实践、借鉴吸收部分国家有益经验、逐步发展起来的具有中国特色的非监禁刑事执行制度,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制度。《社区矫正法》建立健全了社区矫正的原则目标、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机构人员和职责、部门分工、工作程序、基础保障等制度,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特色社区矫正制度,填补了我国非监禁刑事执行制度的法律空白,有利于规范刑事执行工作,整合刑事执行资源,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其次,《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对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社区矫正法》贯彻了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制度的基本要求,体现了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社会治理要求。《社区矫正法》明确地方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明确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体现了人民在社会治理中的主体地位。《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将促使社区矫正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其他各项工作深度融合,形成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机制,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进一步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最后,《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公正司法具有重要意义。《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顺应人民群众对社会安全、司法公正和权益保障的新期待,把打击犯罪与加强人权法治保障结合起来,既强调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依法监督教育,又鲜明提出尊重和保障人权,还专章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作出特别规定,充分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明确社区矫正机构及工作人员的执法权限和法律责任,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供了法律保障。
主持人: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作为工作依据,目前我省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的基本情况和经验做法有什么值得分享的呢?
林楚明:《社区矫正法》出台后,省司法厅党委第一时间专题研究部署《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将其列入2020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和全省普法工作、学法考试重点内容,纳入依法治省专项督察范围。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为契机,全力推进我省社区矫正工作水平上台阶、走前列,努力提高社会各界对《社区矫正法》的知晓率以及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支持、参与度,争取将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打造为我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模范。
省级层面多措并举、统筹推进,认真落实编写教材、订购学习资料、拍摄宣传片、制作宣传海报、组织微视频征集和知识竞赛、编写典型案例、举办专题研讨和培训教育、主流媒体报道等“十个一”工作措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前夕,省司法厅、省普法办于6月24日联合举办专题研讨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娟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同时邀请政法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社、共青团、妇联等省直单位领导,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以及有关高校《社区矫正法》专家等参加,深入学习研讨《社区矫正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明确下一步工作思路。近期,《法制日报》、《南方日报》、《南方》杂志、广东政法网等媒体纷纷对广东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引起强烈反响。
全省各地在奋力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做好常态化防控的同时,广泛开展多元化、多维度的群众性宣传教育,形成“百花齐放”良好局面。截至目前,全省共举办研讨培训1597场、25.7万人次,分发海报、宣传册近137.6万份,编写宣传案例87个,开展新媒体宣传7320次,开展网上知识竞赛49次、超40万人次参加,组织社区矫正对象专题学习2428批次、8.45万人次参加。各地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层出不穷。广州市开展线上宣讲,深圳市聘请国内知名教授开展专题巡回宣讲,佛山市通过“云课堂”开展线上教育学习,东莞市以电话拨号语音形式开展精准宣传,江门市延伸管教警察自行绘制宣传系列漫画,湛江市在广播电台“一分钟听法律”栏目开展《社区矫正法》解读,潮州市开展《社区矫正法》“每日一学”微信专题学习活动31期,茂名市各县(市、区)司法局联合驻村律师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讲座133场次等,都取得较好效果。7月1日,中央电视台社会与法频道“一线”栏目的全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贯彻专题报道中,介绍和肯定了深圳、东莞等地做法。
主持人:接下来,广东社区矫正工作还需要怎样贯彻实施好《社区矫正法》呢?
林楚明:下一步,按照司法部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司法行政机关、社区矫正机构在持续掀起《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热潮的同时,要提高履职尽责能力,确保正确执行《社区矫正法》。简单来讲,就是要做到“123”,即严守“一条底线”(增强风险意识,严守安全底线,确保“四个不发生”)、搞好“两个结合”(坚持依法管理与保障人权相结合,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突出“三个重点”(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创新监管教育模式,强化信息技术保障),不断推动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为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