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9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召开动员会,启动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第三阶段评审工作。省委依法治省办副主任、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陈旭东作动员讲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陈春生主持会议。
会议通报了我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有关情况。对我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第三阶段评审工作进行部署,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的重大意义,以务实精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在示范创建过程中要以评审促创建,以创建促提升,把工作重心始终放到学经验、练内功、干细活、务实效上。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本轮省级示范创建活动,对本地区本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一次全方位、有深度的自检,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短板和薄弱环节,找准需要重点关注、重点提升的领域和项目,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联系实际提出务实、可行的对策举措,努力把短板变成潜力板,通过“小切口”实现“大变化”,推动法治广东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
会议要求,要完善制度机制,及时梳理总结示范创建活动中行之有效的方法举措,将之制度化、长效化,持续用力、久久为功,确保示范创建期间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在日常工作中也能持续用力,落地落实。要把有成效的、基层一线认可的、实践中实用可行的、让广大人民群众普惠受益的、确实有公信力的示范典型发掘出来,推广成功经验,多树立基层满意、人民认可、经得起实践检验的示范典型。
省委依法治省办领导,评审专家,省公安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税务局负责示范创建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部门领导,省司法厅机关各处室(局)和直属单位的主要领导在省司法厅主会场参会。有入围项目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设分会场。
动员会后,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第三阶段评审工作启动,评审会以视频形式于3月9日至12日举行,60个候选单项示范项目分两组参加评审,各项目申报单位依次在相关分会场进行展示、接受评议。
我省开展首轮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相关情况
2019年7月,中央依法治国办部署展开全国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广东共有5个地区(项目)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数量并列全国第一。
我省在积极参与首批国家级示范创建活动的同时,结合广东实际,于2019年8月同步启动首轮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主要做法有四个特点:一是对标国家级示范创建的标准,设置评审环节以及各环节实施流程和执行标准,规范有序开展,为我省参加下一轮国家级示范创建活动预热。二是尊重地区差异,按区域划分创建名额,并适度向粤东西北地区倾斜,有效构建起我省法治政府建设多点发力、百花齐放的良好格局。三是坚持面向基层,将乡镇政府、街道办、市直县直政府部门纳入创建范围,创建指标重点向县乡等基层单位倾斜,以此推动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四是坚持群众路线,在第一阶段和第三阶段评审中,广邀社会各界知名专家学者参与评审打分,将第二阶段评审委托给第三方调查机构组织实施,并借助网络平台组织开展公众投票,通过公开、透明的评审,提升社会公众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知晓率、参与度和获得感。
2021年,第二批国家级示范创建活动将启动,我省推荐参与国家级示范创建活动的地区和项目,原则上从本轮省级示范创建评审出的地区和项目中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