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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丨以创建促提升 以示范带发展 ——江门市江海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

时间 : 2021-01-05 10:36:39 来源 : 江门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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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中央依法治国办、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相继印发《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广东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开展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对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和工作指引,拉开了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帷幕。江门市江海区响应号召,积极申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单位,以创建促提升、以示范带发展。

江海区坚持依法行政、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从未止步。2018年在全市率先提出、策划、实施《高新区(江海区)十二项三年行动计划》,制定了江海区法治建设“路线图”,明确了“任务书”,绘就法治江海建设蓝图。2018年,该区专题研究制定《关于加强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创建的若干意见》(简称“法治十三条”),提出了多项具有前瞻性、创新性的法治政府创建新举措,全省首创的“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全覆盖机制”正是其中一大亮点。同年5月,该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法制局)联合印发《高新区(江海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定》和《关于建立高新区(江海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工作联动机制的通知》,正式宣告“行政执法监督全覆盖机制”成立,江海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雏形初现。

经过两年多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该项制度经两次修订,现已形成了系统完整、行之有效的常效机制,成为该区深入推进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创建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打造出了具有江海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基层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经验。

“行政执法监督全覆盖机制”旨在进一步健全行政权力监督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在不干预行政机关正常履职的前提下,江海区不断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必要时衔接纪检监察,打破了传统意义上不同监督部门各司其职、各自为政的工作壁垒,通过信息共享、案情通报、联合检查、案件抽查、案件线索移送等直接、有效方式,全方位加强对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行政职责行为监督,强化监督合力、压实执法责任。同时,江海区不断优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式,监督工作并不局限或侧重于对既成事实的行政执法行为的事后纠错,而是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程序等事前监督,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事中监督,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事后监督为重要抓手,对行政执法行为实行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的规范监督。

江海区以革新除弊、刀刃向内的勇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力促行政执法水平提升,不断丰富和发展行政执法监督全覆盖机制的内涵和外延。该区还建立了行政执法日常检查制度,健全执法过错纠正和责任追究制度,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违法执法行为;完善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定期联合案卷评查通报制度,每季度随机抽查行政执法单位和执法案卷档案,及时通报情况、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复杂案情研究、重大问题研讨等;开展行政案件庭审旁听活动,定期由区法院、区司法局组织行政执法单位及行政执法人员到法院旁听庭审案件,提高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工作意识,着力防范行政执法风险;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功将江海区公安分局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试点经验推广到全区,强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政府法律顾问全覆盖,出台《建立法制合法性审查工作细则》和《高新区(江海区)法治合法性审查“一事一议一付费”工作规范》,积极发挥政府法律顾问法治智库的作用。工作实施以来,江海区已累计联合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9次,监督行政执法单位11个,评查案卷446宗,开展行政诉讼庭审旁听4场,指导改正执法问题瑕疵632个。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水平得到较大提升,2017年至2019年均未发生以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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