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是一项备受社会期待的民生工程,在加装电梯过程中,涉及不同利益的各方协商难是一大突出问题。近日,广州番禺区市桥街某小区因加装电梯引发的民事侵权案件在番禺区多元解纷中心成功调解。从提交纠纷到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当事人未花费一分钱诉讼费,仅用一周时间。近三年来,在指导全市调解组织化解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矛盾纠纷实践中,广州市司法局优化整合调解资源,创新调解模式,打通调解服务链条,增强矛盾纠纷化解前瞻性、预防性、系统性和有效性,化解旧小区加装电梯相关矛盾纠纷2842宗,涉及8.7万余名群众切身利益,纠纷化解后成功加装电梯1716部,涉及金额3.8亿元,做到“加装一部电梯,预防一类纠纷,带动一方和谐”的示范效果。这是近年来广东注重做好人民调解案件处理、分析研判、成果运用等“后半篇文章”,将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的一项成果体现。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广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使矛盾纠纷在源头上治理、在萌芽时化解。
深圳市宝安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服务大厅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广东突出从基层基础发力,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建立市、县两级人民调解工作示范点206个,全省4个派出所获评全国首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此外,全面落实诉访分离制度、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不断完善诉源治理机制等多项创新举措,有力推动法治保障基层治理现代化,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助力平安广东、法治广东建设。
省政府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的主要渠道,发挥着营商环境“净化器”作用,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广东加紧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省政府研究制定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及三项配套制度,推动全省行政复议机关由分散在各级政府及其部门的900多家整合集中至省市县三级政府的144家,有效引导全省约八成行政争议进入行政复议程序,其中八成得到有效化解。
通过“当下治”和“长久立”的有机结合,广东加大行政复议机关对行政执法干扰正常经营活动行为的审查力度,注重从个案审理中发现依法行政存在的问题,特别是案件办理中发现的“执法普遍性问题”等,采取制发意见书、约谈、通报等手段倒逼依法行政,督促行政机关及时整改,起到审结一案、规范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
做好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教育 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针对群众越来越强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服务需求,广东扎实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发挥广东法律服务网作用,2019年以来,通过广东法律服务网为群众累计提供法律咨询等服务1538.42万人次,满意度达98.55%。在全国率先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并实现全省全覆盖,2019年以来累计服务超221万人次。
村(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
突出抓好宪法、民法典等宣传实施工作,建成全国首个民法公园;创新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实现普法工作由“独唱”变“大合唱”新格局;创建“宪法教育大课堂”,通过通俗易懂的标准课件和“双师教学模式”,点燃青少年学习宪法法律的热情;省市联动创建“法治文化节”,将法治与传统文化相融合,使文本上的宪法、民法典走进千家万户……近年来,广东积极探索普法工作新理念和新机制,通过压实国家机关普法主体责任,整合政府职能部门普法资源,创新基层普法模式与载体,真正有效构建起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全民普法新格局,实现从普法机构“独唱”到全社会“大合唱”的转变,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岭南人民的新风尚,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