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广东省司法厅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定》,按照程序发布公告、评审筛选、政审公示,并报省政府批准后,确定选聘48名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建立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
通过本人自愿报名和民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广东省司法厅从全省范围内从事法学研究、法律实务以及语言文字应用研究等方面的专家学者和有较高声望的实务工作者中,遴选了48名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学术成就和知名度,或者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热心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作为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48名立法咨询专家的专业门类广泛,契合省政府立法实践需要,包括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法理学、民商法学、港澳法学、国际法学、卫生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经济法学、社会法学等理论研究方向以及政府事务、知识产权、信息技术与高新技术、环境与资源、医疗、劳动等法律实务专业方向,以及语言文字研究与应用方向。
选聘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建立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在地方立法工作中的智力支持作用,是提高新时代立法工作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支撑。专家参与到立法当中,有利于汇聚专业智慧,共同研究解决政府立法过程中所面对的现实矛盾和专业问题,保障科学立法,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立法咨询专家充分发挥在专业领域的研究和实务专长,最大程度地提出针对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强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反映不同领域的利益诉求,有利于提升立法的民主化水平。专家通过参与重要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论证、调研以及规章立法后评估等工作,积极推进相关立法项目的内容和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保障依法立法,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名单,广东省司法厅将积极推进立法咨询专家库建设,做好立法咨询专家的组织联络和日常服务工作,充分发挥立法咨询专家在政府立法中的作用。建立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推动完善广东省政府立法工作制度体系的重大成果。广东省司法厅将进一步发挥在政府立法工作中的重要职责和关键作用,完善有关立法咨询专家的配套制度,并组织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充分灵活运用好立法咨询专家库,不断深化科学、民主、依法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省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名单
(按姓氏笔画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