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深化基层法治建设改革创新,依据《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推广江门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经验的通知》,经过镇街自主申报、中山市委依法治市办实地走访审核、领导审批。近日,确定中山市东区街道、西区街道、港口镇、三乡镇、坦洲镇、黄圃镇六个镇街作为中山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首批试点单位。
统筹推进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
中山市委依法治市办统筹协调推进全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今年2月,通过印发《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鼓励全市各镇街申报试点,对标省司法厅文件要求,实行同标准、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为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中山市委依法治市办建立市级指导、镇街落实工作机制,并将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试点申请工作和借鉴复制江门市经验的创新做法纳入镇街年度“法治中山建设评估考核”的加分项目。
加强督查抓实抓牢基础建设
根据规范化建设指引,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试点需要在硬件、软件、信息化建设等方面谋划。硬件建设要求坚持“规范办案区、优化办公区、保障生活区”的原则,突出执法功能,按要求设置询问室、听证室、涉案物品保管室、行政调解室等功能室,规范执法装备使用管理,保障日常执法办案需求。按规定统一制作和悬挂上墙制度规范以及相关标识,简化办公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统筹保障生活区。软件建设需要围绕基层执法薄弱环节,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度、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工作规程等系列制度落地见效,厘清不同层级和部门间的职责关系。
信息化建设要求大力推动行政执法“两平台”在镇街的运用,全面推行移动执法办案。进一步加强对公共数据整合共享力度,推动行政执法“两平台”与“双随机一公开”系统、网格化管理系统、12345热线平台等对接,打通地方、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实现数据资源跨区域、跨部门共同利用和维护,促进业务协同办理。市委依法治市办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六个镇街试点单位开展调研督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相关机制运行不畅顺的,及时给予指导。
以点带面推动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
自全省统一部署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以来,中山立足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水平和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和任务,以制度建设为主线,着力构建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目前各镇街有条不紊推动改革在基层落地。在此基础上,市委依法治市办选取六个镇街作为全市首批规范化试点,以“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打造亮点”为原则,以“示范带动、典型引路、全面开花”为目标,鼓励镇街加大建设试点资金投入,支持综合行政执法局独立办公,在软件建设、硬件建设、信息化建设三大方面予以积极推动,为全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进一步推进基层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