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者助手 网站支持IPv6 繁体版 | 无障碍阅读
首页 > 新闻动态 > 全面依法治省

深圳助力改革突破瓶颈!先行示范擦亮法治名片

时间 : 2022-08-19 10:04:02 来源 : 南方日报(邓子良 曾子航)
【字体 :

今年以来,围绕个人破产制度探索,深圳接连出台了多部法规文件,以规范个人破产申请审查、探索公职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开创了国内个人破产法律制度先河。

去年5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提出深圳“经过五到十年不懈努力,率先基本建成法治城市、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努力打造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城市典范”。

个人破产立法破冰、生前预嘱首次入法、全国首部数据地方法规试水……围绕加快建设法治先行示范城市,深圳步履铿锵制定实施方案,部署了266项具体任务,其中有123项对全国有示范意义或属于首创,占比47%

抢抓城市法治建设史上又一里程碑机遇,深圳正奋力打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窗口和名片,蹄疾步稳,勇毅笃行。

立法先行

创新法规筑牢城市之基

法者,治之端也。

回顾深圳发展历程不难发现,特区立法权是深圳改革发展的重大优势。一直以来,深圳在立法领域亮点频出,积极探索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机制,用敢为人先的勇气,筑牢了城市的法治基础。仅自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印发以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新制定或修改法规数十部,其中大多数为“全国首创”。

nEO_IMG_p1-深圳助力改革突破瓶颈!先行示范擦亮法治名片 .jpg 

日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将“生前预嘱”首次写入中国内地的法规中。南方日报记者 朱洪波 摄

日前,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修订通过《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将“生前预嘱”首次写入中国内地的法规中。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趋势增长,生前预嘱也逐渐被纳入政策制定视野。尽管如此,由于缺乏制度保障以及传统观念的制约,生前预嘱难以成为患者对自己生死大事切实有效的选项。

深圳成为中国内地第一个实施生前预嘱于法有据的地区。在不少专家看来,这项创新探索提供了机制框架和实践可能,也更体现了深圳的人文关怀,“使当事人的真实心声被听见、被尊重、被采纳”。

从全国首部人工智能领域地方性立法,探索支持人工智能产品和服务在深圳的先行先试,到国内首部生态环境保护全链条立法,将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生态环境建设整体布局……

深圳近年来不断发挥特区立法权在解决经济社会发展深层次矛盾、突破改革发展瓶颈方面的优势,先行示范,全力打通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法治路径。

今年,深圳继续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拟安排制定33部法规,数量为近年来最多。除针对前海、河套和光明科学城制定或修改多项法规,无人驾驶、细胞基因、人工智能等开全国先河的新兴领域立法也有望年内出台,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

以民为本

司法改革守护民生之本

 法令行,则国治。

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是一场深刻的自我革命,也是政法机关的一场“大考”。深圳充分发挥勇于改革创新的城市特质,在司法改革中率先探索,城市司法公信力和服务效能显著提升。

“没想到12亿元的纠纷,居然如此专业高效地解决了!”拿到深圳中院出具的司法确认裁定时,某公司代理人和七方当事人颇为感慨。

过去,调解员做完一场调解,调解当事人可能事后反悔,让各方努力功亏一篑。如今通过在线司法确认,实现了调解成果当场固定、法律文书当场送达,保证调解结果有了法律保护,既减轻了诉讼审判的压力,也让市民邻里纠纷更快得到化解。

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是深圳司法便民的一个缩影,除了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深圳还在积极探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把法治之力贯穿于矛盾纠纷全流程处理中。

nEO_IMG_p2-深圳助力改革突破瓶颈!先行示范擦亮法治名片 .jpg 

深圳宝安区让“人民调解+赋强公证”模式写入特区条例

现实中,传统以法院为主的单一纠纷解决机制已不能应对快速增长、愈发复杂的矛盾纠纷。202251日,《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正式施行。

其中明确“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是指通过和解、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诉讼等多元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的活动”,要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应坚持非诉优先的原则,发挥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作用,从源头上预防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依法引导通过非诉方化解矛盾纠纷。

早在2021年,深圳率先出台“无讼”社区创建标准,并在全市设立7个诉源治理非诉解纷试点单位,福田区法院在梅林街道设立全市首家诉源治理非诉解纷中心,由法院、街道党工委、社会调解组织、法律援助机构、公证处等单位派员入驻中心,与商业协会、辖区企业推行“调解为先”计划,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处理、“一揽子”解决。

奉法为先

法治营商环境夯实发展之要

法与时转则治,治与世宜则有功。

法治之于深圳,意味着什么?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曾作了一份《前海涉港合同适用香港法律调查报告》,统计显示75.3%的企业表示在投资前海时最看重“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

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的重要软实力,而法治则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深圳正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用法治规范政府和市场边界,全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政策公开透明、公平稳定、可预期,是众多国内外投资者最为看重的营商环境。在深圳,《创业投资条例》《个人破产条例》《数字经济促进法》等法规的制定,为市场主体提供稳定的法治环境;率先建立完善的产权保护惩罚性赔偿制度,让企业创新积极性得到保护……

nEO_IMG_p3-深圳助力改革突破瓶颈!先行示范擦亮法治名片 .jpg 

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

一个更加开放便捷公平的法治化市场环境正在深圳酝酿成型。深圳着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在企业开办、融资、纳税、通关、跨境贸易、市场退出等多方面持续“发力”,出台众多便利化措施,切实从体制机制上优化营商环境。

深圳出口规模连续29年居全国外贸城市首位,日益频繁的跨境商贸活动带来了各种各样的跨境纠纷和争端。在对内做好“放管服”服务的同时,深圳也积极推动对外跨境纠纷解决机制。

国际仲裁作为全球通行的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方式,在尊重当事人意愿、便捷高效解决纠纷、跨境管辖执行等方面,具有独特优势。目前,深圳在香港成立了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的分支机构。华南(香港)国际仲裁院在香港以独立仲裁机构形式运作,被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列入共同认可的香港仲裁机构。

为提升在世界商事争议解决领域的影响力,深圳也在主动“出圈”,不断拓展国际仲裁合作范围。去年7月,中国首座国际仲裁大厦在前海落地。深圳以此为物理场所,以合作形式邀请合作紧密的国际组织及境外知名仲裁机构进驻,构建“以我为主、优势互补”的国际争议解决中国高地。

“在香港做不到的,在内地做不到的,我们可以在前海先行先试。”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首任司长、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前副主任、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会理事梁爱诗对深圳的法律衔接体系给予高度评价。

先行示范亮点

在全国率先将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全部纳入市委前置审核范围,做到“一法一审核意见”,全年共对30余件立法项目进行审核把关。

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顺利完成,行政复议首选率超80%,已成为深圳市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

全市采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的适用率达86.1%62%的案件通过速裁、快执程序办结,两项经验被最高人民法院向全系统推广。

全市建成群众诉求服务大厅791个、服务站点226个,全年受理纠纷类5.2万宗,化解4.8万宗。

发布年度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优化527项涉企经营许可审批。

国际、区际司法协作覆盖面扩大到52个国家和地区,深港地区率先实现破产程序和裁定互认。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