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对照落实中央、省委法治规划提出的总体目标、具体举措和工作要求,近日,江门市相继出台《法治江门建设规划(2022-2025年)》《江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和《江门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全面构筑起法治江门建设的“一规划两纲要”,为“十四五”时期江门的法治建设绘就明确的路线图和任务书,有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法治江门建设的生动实践和精彩演绎。
起草历程
法治江门建设的“一规划两纲要”历经一年多的反复打磨和推敲完善,先后共征求意见11次,广泛收集来自各县(市、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成员单位、市各有关单位、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咨询专家等各方意见,凝聚法治共识、汇聚法治力量,最终形成结构紧凑、内涵丰富、布局合理的规划文稿,绘就出新时代法治江门建设的新图景。
起草工作着重做好“三个坚持”:一是坚持贯彻中央和省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主要部署安排。总体按照上级文件的框架行文,确保江门市法治建设的“一规划两纲要”方向与中央精神保持一致,重点工作任务不缺项不漏项;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围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的谋篇布局,结合江门市法治建设工作实际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系统阐述贯彻省、市党代会和市委全会关于法治工作部署的重点措施和项目,确保“一规划两纲要”紧贴江门实际、服务侨都发展;三是坚持与其他规划文件的衔接协调。将江门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和江门市十四五规划中确定的法治建设目标任务体现到江门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的相应位置,做到总体一致、详略互见,形成推进法治江门建设的总体布局。
快速导读
《法治江门建设规划(2022-2025年)》
全文共分为十二部分三十七小项。第一部分,提出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总体目标。回应江门市第十四次党代会报告提出的目标,明确要努力把江门建设成为全省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示范区。第二部分至第十二部分,分别从“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严密的法治监督机制”“建设有力的法治保障机制”“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打造国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拓展涉侨涉外法律服务”“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和“加强党对法治江门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等方面明确具体措施和内容。按照工作目标、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梳理出34个重点任务和123项工作措施,形成重点任务工作清单同步印发。
《江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
全文共分为十二部分四十小项。第一部分,明确总体要求,提出努力建设一流法治政府。第二部分至第十一部分,提出通过健全完善“十大体系”(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行政决策程序体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突发事件应对体系、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区域发展战略法治引领体系、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政府法治人才体系),让法治成为江门城市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第十二部分,强调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按照工作目标、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梳理出40个重点任务和44项工作措施,形成重点任务工作清单同步印发。
《江门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2-2025年)》
全文共分为七部分三十八小项。一是总体要求。二是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三是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四是加强权利保护。五是全面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六是依法治理网络空间。七是加强组织保障。按照工作目标、完成时限和责任单位,梳理出37个重点任务和42项工作措施,形成重点任务工作清单同步印发。
亮点提炼
聚焦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统筹推进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工程。聚焦江门市“书记工程”,“一规划两纲要”高标准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将“打造国家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标杆城市”单列成章,从构建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全面加强平安建设,建立健全矛盾防范化解工作体系,打造市域社会治理“智治”品牌等四方面聚能发力,全面推动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力求为全国、全省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江门经验。
围绕“侨都赋能”加强涉外涉侨法治服务建设。充分发挥“法+侨”辐射带动影响力,全力做好新时代江门“侨”文章。加强涉外涉侨法律服务工作的谋划布局,提出建设深国仲江门中心、华侨华人离岸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域外法律查明工作机构等重点项目,加快推动海外远程视频公证、港澳跨境政务服务便利化、涉外法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等,进一步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推动侨都对外开放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迈进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以法治力量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作。”基于江门市法治乡村发展进程和实际情况,专章细化法治乡村建设工作举措,旨在通过强化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加强涉农司法保障、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等一系列措施,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重视培养新时代高素质法治人才。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宏大的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为积极响应江门市委“人才倍增”工程,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一规划两纲要”从多角度多层次部署推动江门市法治人才建设工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进一步完善法律职业准入、资格管理制度,分阶段全面加强各领域各层次的法治人才培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