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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河道管理办法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时间 : 2022-12-28 10:24:09 来源 : 中山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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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河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市政府十六届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目前已在中山市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统一发布平台公布,并将于202311日开始实施。《办法》是中山首部通过立法来规范河道管理的规章,不仅标志着中山市河道管理工作迈入法治化新阶段,更是法治护航美丽中山建设重要体现。

这是法治护航全市中心工作的体现

“治水是一场退无可退的战役,在当前纵深推进的关键时刻,更需全市上下勠力同心、众志成城!”2022927日,由中山市第一总河长、总河长签发的《河长令》向全市人民群众发出高声号召的“动员令”。

水污染治理是一场难念的经。河涌是一个独特的生态系统,水系密布、纵横交错、相互交融。河涌水质相互影响,这意味着“未达标水体整治工程”是一项必须科学治水、源头治水、系统治水、流域治水的工程项目。《办法》确定了政府、河道主管部门、相关职能部门以及市、镇、村三级河长、湖长的职责和分工。其中,在河长制湖长制方面,《办法》结合中山市实际,确立了各级总河长是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明确了市、镇、村三级均要设立河长、湖长,并对河长、湖长以及河长制办公机构的具体职责内容作了规定。《办法》为中山市治水工作、为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转向“有实”提供法治保障。

这是法治为民的真实写照

生态兴则文明兴。中山依水而建、因水而兴,守护美好的水生态环境应该是每一个中山人的共同愿望。

中山“治水”不仅仅是要消除黑臭,还将统筹好防洪、生态环境保护与综合功能之间的关系,打造生态优美的共享公共空间,真正做到还岸于民、还绿于民,以河畅景美的水环境推动城市价值持续提升,实现城市空间的重塑再造。《办法》立法目的开宗明义,为了加强河道管理,维护河势稳定,保障防洪安全,改善河道生态环境,发挥河道综合功能。《办法》明确规定,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组织编制河道整治规划、河道岸线规划等专业规划,作为河道保护、治理和利用的依据。

《办法》的出台实施,是从“治水”到“治城”的辩证统一,更是从“生态”到“生活”的布局升级。全文处处体现着人民至上、法治为民的理念。

这是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转化推动美丽中山建设的法治实践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目前全市正努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坚持以文明城市建设引领“五位一体”发展。“治水”的背后,是时刻牢记“把中山建设得更加美丽”殷切嘱托表现。

“专业规划应当服从江河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相协调,兼顾镇街、行业的需要。具体的措施有对河道岸线实行分区管理的方式;分别针对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设置了水资源保护方面的规范性要求;在河道日常保洁、河道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建设工程等内容里,明确了水污染防治有关要求。”从《办法》中的规定,可以预见,美丽中山将是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生态更优美。

在水环境保护方面,中山市已出台了一部地方性法规《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条例》。《中山市河道管理办法》的出台,将以“组合拳”形式,持续为中山市水环境保护提供法治保障。今后,中山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持续推动在城市排水管理、海绵城市建设等方面开展水环境保护相关立法,以法治助力建设更美丽中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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