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道之行,天下为公;良法善治,民之所向。近年来,梅州兴宁市司法局以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为抓手,运用“加减乘除”工作方法,让人民群众感到法治可信赖、正义可预期、权利可保障,为兴宁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巧用加法 定分止争聚民心
“秉公执法 复议为民”“秉公执法不徇私情 办事公道深得民心”……一幅幅群众赠送给兴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服务中心的锦旗,是兴宁市巧用“加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的有力体现。
“兴宁市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复议为民促和谐’专项活动,按照‘应收尽收’原则,在行政复议的便民措施上下功夫,将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前移,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兴宁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股长刘惠兰表示,目前兴宁市全面形成了市镇两级行政复议服务网络,进一步畅通了群众申请行政复议的渠道。在兴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行政复议受理窗口、兴宁市信访局的便民服务点,群众均可直接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为方便偏远地区群众,依托全市20个镇(街)司法所,设立了行政复议咨询受理点,当地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咨询、申请行政复议。今年1月,兴宁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服务中心成立,这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设立的梅州市首家行政复议服务中心,专项负责兴宁市行政复议接待、咨询和审理工作,为行政复议工作提供“一站式服务”。与此同时,兴宁市行政复议办联合兴宁市人民法院、兴宁市检察院、兴宁市信访局等相关单位共同构建信访、人民调解、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纠纷解决机制,切实解决群众复议、诉讼需求,合力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由于群众法治意识不断提升,复议体制改革以来,兴宁市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刘惠兰说,去年兴宁市审结案件158件(含有诉讼救济权的不予受理案件91件),比2021年度同期增加了103件,而最终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只有9件,真正做到把行政争议化解在复议阶段,实现了行政复议“定分止争,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复议体制改革以来,通过和解、调解最终申请人主动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案件数占审结案件数的比例逐年上升,‘复议+调解’工作模式聚焦解决实际问题,真正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刘惠兰说。
善用减法 法律援助惠民生
“非常感谢兴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以及陈律师,帮助我解决了难题。”受援人陈某某感激地说。原来,陈某某年老无经济收入,因子女不给付赡养费到兴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要求起诉其子女给付赡养费。考虑到起诉不利于维护老人家庭和谐,兴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指派律师先联系当地的法律援助工作站,共同对陈某某子女进行法律教育和做思想工作,最终老人与其子女就履行赡养义务达成协议,圆满解决了老人的问题。
法律援助惠民生。
小案件连着大民生,每一起案件的背后,往往都装着老百姓对公平正义的向往。让经济困难群体、特殊人群获得平等享有法律服务的机会,做实法律援助这项民生工程,是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石。近年来,兴宁市司法局聚焦群众所急、所需、所盼,善用“减法”,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依法依规扩大法律援助对象、受案范围,对于涉及劳动纠纷、社会保障、婚姻家庭等与民生问题和关系困难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援助案件,从“应援尽援”向“能援则援”转变。同时,精简办事流程,优化便民服务。对涉及农民工讨薪、群体性事件、可能影响社会稳定案件及其他紧急特殊情况案件,实行即时受理,快速办理。对情况紧急或者即将超过仲裁、诉讼时效的法律援助案件,依法依规开设“绿色通道”,先行加快受理、办理。“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本人持身份证、书面申请材料来到法援服务处进行申请即可,经审查符合规定后进行受理,受理后将指派律师和当事人对接。对于确实因身体等原因无法到场申请,且需和当事人本人确认的,我们还会提供上门服务。”兴宁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主任卢晓波介绍道。
法律援助虽然是“免费服务”,但法律援助的服务质量不会因此打折扣。兴宁市司法局对法律援助案件服务全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并落实“三到位”,即事前告知到位、事中沟通到位、事后电话回访到位,对受援人反映的情况及时反馈、跟进,尽心尽力消除问题。
活用乘法 法治加持促发展
去年下半年,兴宁市司法局组织律师事务所走进商会、企业开展以“企业合规促发展”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继续深化 “千所联千会”活动。
活动期间,广东粤东律师事务所走进梅州江西商会兴宁分会开展法律进企业《民法典》普法讲座活动,广东兴民律师事务所开展暖企走访活动,广东广兴律师事务所律师到兴宁市富兴市场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活动加强了普法宣传,及时为企业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引导和激励企业依法合规经营,进一步增强商会和民营企业的法治意识,提升民营企业负责人的法商素养和依法治企能力。
驻村(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优质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兴宁苏区融湾先行区建设的重要条件。近年来,兴宁市司法局以“千所联千会”活动为契机,积极组织动员律师与工商联所属商会、兴宁市工商联建立联系合作机制,主动对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法律讲座、座谈交流等活动,帮助企业“把脉问诊”,排查防范法律风险,助力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保驾护航。
律师下基层,居民棘手的问题解决起来便有了方向。今年2月,永泰社区居民刘先生向驻永泰社区法律顾问陈杏寻求帮助。原来,2021年刘先生在本地一公司购买了一批价值4万多元的产品,然而付款后对方一直未发货,于是他便找到社区法律顾问,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我详细了解后,发现这起经济纠纷证据充分,向刘先生阐明了相应的法律流程,指导其填写起诉状,目前已提交立案。”陈杏说。自从有了驻村(社区)律师,不仅居民多了法律咨询途径,社区治理也多了保障。“社区遇到合同签订、项目建设、换届选举等大事件,都会让驻社区律师把关,在专业法律知识的加持下,大家更加放心,集体利益进一步得到保障。此外,驻社区律师在居民矛盾纠纷调解方面也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最大程度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永泰社区党委书记袁嘉伟说。
法治赋能基层社会治理,村(社区)法律顾问为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充当解决问题的“智囊团”,满足了群众需求,有力夯实了乡村依法治理的基础。为进一步筑牢社会和谐根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兴宁市还建立了“信访+村(社区)法律顾问”模式,建立工作台账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派单”,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维护权益。
妙用除法 普法宣传润人心
“根据《反间谍法》第三十八条规定,间谍行为是指……”4月14日,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活动现场,只见工作人员细致地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帮助群众树立“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意识。“掌握法律知识能够更好地保障自身合法权益,这次活动进一步丰富了我们的法律知识,我感到受益匪浅。”市民游永亮说。
兴宁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结合节日特点加强普法宣传,是兴宁市司法局多形式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中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兴宁市司法局不断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去年,开设了“亻厓来说法”短视频普法栏目,借助网络平台,为法治知识插上翅膀,让法治知识飞入千家万户。据统计,至今“[~公式~]来说法”共发布6期内容,累计观看点击人数约100万人次。
“《民法典》有哪些内容?”“法律如何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在乡村,不时可见“法律明白人”向村民普及法治知识。自大力开展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以来,兴宁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明白人”法律法规“讲解员”的身份作用,在法治宣传中,利用“法律明白人”的“人熟、地熟、事熟”优势,深入田间地头、村居院落、集市庙会开展政策法规宣传,以点带面方式助力乡村法治建设。“现在已经培育了‘法律明白人’2000多人,村(社区)覆盖率100%,法治宣传触觉已延伸至兴宁城乡各个角落。”兴宁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邓伟国说。
普法宣传进校园,将法治信仰的种子根植进青少年心中。(兴宁市司法局供图)
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为了将法治信仰的种子根植进青少年心中,兴宁市加强阵地建设,为全力培育青少年法治思维创造了条件。兴宁市不仅建设了一批主要针对青少年人群的法治教育基地,还建立了梅州市第一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广东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基地利用面授、音像、模拟操作等多种教育形式,让青少年可以在听、说、读、练的亲身体验中学习法律知识,引导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