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在2021年出台《河源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基础上,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名义印发《河源市2023年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细化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夯实法治河源建设基础。
《要点》包括法治社会建设6个方面19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大力培育全社会法治信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重点领域法治宣传,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二是加快健全社会规范体系。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促进社会规范建设,加强道德规范建设,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三是大力提升人民群众执法司法满意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司法领域权利保障。四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持续推进法治惠民实事。五是全面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推进企业行业依法治理,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深化平安河源建设。六是加强网络空间依法治理。加强网络宣传管理,积极营造清朗网络空间。
《要点》的出台,是河源市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市,一体推进法治河源建设、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确保了法治建设系统性和完整性,对推动河源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地落细具有重要意义。《要点》明确各地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市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法治建设部分)和法治河源建设考评。
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法治社会建设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河源市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加快建设信仰法治、公平正义、保障权利、守法诚信、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社会主义法治社会,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全社会法治观念不断增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与公共交通创新融合,打造“法治号”公交专车;开展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组织实施“一人一户”培养工程,全市1452个村(社区)共培育有法律明白人5905人,学法用法示范户1129户;全力打造河源法治建设品牌,完成全国第一个成立的乡镇司法行政机构(紫金县蓝塘司法所)改造扩建和“全国首个司法所”展馆建设,基本完成第三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阮啸仙纪念馆)法治文化展览馆建设。市普法办获评全国“七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市普法栏目《法治声音》获评首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打造“法治号”公交专车
“全国首个司法所”(河源市紫金县蓝塘司法所)外景和展览馆内景
第三批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阮啸仙纪念馆)
社会领域规范建设扎实推进。出台我国地级市首部聚焦暴雨灾害防御工作的地方性法规《河源市暴雨灾害预警与响应条例》,加快构建全社会共同防御暴雨灾害格局。起草《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深入实施新时代河源精神文明建设提质工程;全市所有村(社区)完成村规民约修订工作,乡村治理“积分+”模式入选全国社会治理创新“最佳案例”。
群众对执法司法满意度逐步提高。积极推动解决群众法治领域“急难愁盼”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率先在粤东西北上线应用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市法院“法润河源”普法品牌创建获评全省“谁执法谁普法”优秀项目,全市检察机关创新推行的“检察听证+”模式成为全省唯一向最高检推荐听证典型案例,并获最高检转发推广;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在2022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河源市企业开办环节、时间实现与全省最优地市零差距;全面落实申请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市域通办”和“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合作机制”。
2022年广东省法治文化节“寻迹 法治故事”法治文艺作品展演活动在河源举办
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全市101个乡镇(街道)均建立全面依法治镇(街道)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实现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在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全覆盖;开展“夯实法治基础 护航乡村振兴”专项行动,落实“十四个一”工作任务,明确乡村法治建设经费可以从乡村振兴驻镇帮村资金中列支,高质量完成10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8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在全省地市层面率先建立“税务+司法行政”合作共建机制,进一步推进依法治税;推进市县镇村四级“矛盾-化解-维稳”综合治理一体化工作体系,在粤东西北地区率先完成乡镇(街道)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目标任务,创新打造“五老一贤”调解工作法、“老吴调解工作室”等人民调解工作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