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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全面启动“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模式

时间 : 2023-05-17 15:10:42 来源 : 南方+(记者 潘俊宇,通讯员 韶司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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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韶关市自然资源局作为牵头单位,联合韶关市应急管理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林业局、气象局等部门,对矿山企业开展了“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笔者从韶关市司法局获悉,该局出台了《韶关市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列出第一批共4大类17项联合执法检查事项,检查主体包括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等10多个部门,全面启动了“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模式。今后,针对监管领域中常见、高频行政检查事项,将分期分批推行跨部门、场景式的联合执法机制,进一步增强执法监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松绑减负。

“‘综合查一次’是指通过对原来多部门多频次执法检查的有效整合,由多部门协同对同一对象开展‘一张清单’联合执法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件事’。”韶关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负责人介绍,“推行‘综合查一次’将有效整合各部门执法力量,把‘多次查’合并为‘查一次’,能最大限度减少执法扰民、扰企现象,达到力量整合、市场减负、执法增效‘三赢效果’。”

制定“综合查一次”检查任务清单

今年以来,韶关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部署要求,全面落实韶关市委“3+6+3”工作部署,坚持执法为民理念,着眼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执法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了第一批“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任务清单,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实施方案》坚持依法履职、高效协同、以人为本、公开公正原则,聚焦重复执法、多头执法、随意执法等问题,打出一套有针对性的“组合拳”。检查清单包括事项名称、检查主体、具体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检查方式、部门任务分工等内容,并按照“先易后难、先急后缓”“成熟一批、确定一批”的原则,对任务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和分期分批发布,不断完善“综合查一次”清单事项。

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活动

“以往一个月要接受应急管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等多个部门检查。”曲江区白土镇苏拱岗瓦坑矿区现场负责人谭先生直言,“实行‘综合查一次’后,几个部门一起来检查,我们将明显减轻迎检负担,把精力更加专注于企业发展上。”

根据《实施方案》,牵头部门会同联合部门每年3月底前制定年度联合检查计划,协商选取本行政区域内信用等级高的企业、涉及多部门检查的企业或者新产业新业态中的重点企业,纳入“综合查一次”企业。对已接受联合检查的企业,除有投诉举报、上级交办、其他机关移送等案件线索或者重点领域治理部署等情形外,相关部门在本年度内原则上不再单独进行同类检查。

“‘综合查一次’能够有效防止多头检查、多次执法的情况。”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创新性改革措施涉及多部门、多领域,需要各部门协同发力、联动推进涉企监管执法规范化、柔性化,让企业干扰少一点、市场活力多一点。

探索“综合查一次”处理“观察期”

“想不到执法人员那么亲切,那么文明,让我们这些经营小本生意的失业人员好暖心啊!”在孟洲坝摆摊的叶某感激地说。市住建管理局与武江城管执法局摈弃行政执法“一刀切”做法,推行“柔性执法”,对孟洲坝“网红夜市”进行规范管理,积极助力夜市经济发展。

《实施方案》鼓励各执法部门探索执法“观察期”制度,除法律、法规、规章明确禁止或者涉及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情形外,对符合国家和省政策导向、有发展前景的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可给予合理的执法“观察期”。“观察期”内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完善执法“观察期”制度指引,谨慎使用行政处罚等严厉执法措施。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韶关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目前,韶关市共有17个执法部门制定第一、二批减免责清单,涉及事项342项,正确适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极大保障执法对象的合法权益,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更好激发市场经济活力。

推行“综合查一次”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举措,是优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的先行先试。接下来,韶关市司法局将加强“综合查一次”业务培训,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保障“综合查一次”制度落地落实,打造市场化、法治化、现代化的营商环境,助力韶关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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