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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大埔县探索诉源治理新模式,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时间 : 2023-06-12 19:06:35 来源 : 南方日报(记者 陈泽铭,通讯员 余灏 罗文燕 古俏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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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司法所的同志帮我们解决这件事,让我们不再受噪声和异味影响。”日前,梅州市大埔县大麻镇司法所的调解员化解了一起村民养殖家禽数量过多,产生噪声和异味影响附近村民正常生活的矛盾,获得群众的好评。

这是大埔县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大埔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司法的引领和保障作用,推进“源头预防为先、非诉机制在前、法治宣传全程”诉源治理模式,探索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推动工作向纠纷源头防控延伸,为群众提供了一站式、多元、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方式,努力把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化解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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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人员派发印有法律知识的小册子和传单

源头预防为先

构建调解网络使纠纷止于未发

《黄帝内经》中提出,“上医治未病,中医治欲病,下医治已病”。这句话的意思是医术高明的医生并不是擅长治病的人,而是能够预防疾病的人。

传统中医防重于治的思想,对当下基层社会治理领域具有十分重要的启示意义,同时也是诉源治理题中应有之义。即立足于预防层面,强调社会纠纷的源头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社会纠纷的发生,使纠纷止于未发、止于萌芽。

“房所长,我们村里有户人家养了很多家禽,产生的噪声和异味已经影响了附近村民正常生活了。”日前,大麻镇司法所所长房雁阳和村干部一起下乡入户走访时,村民反映了这一问题。

“我们从村民口中知道这个情况后,立马判断可能会产生矛盾纠纷,第一时间着手商讨解决办法。”房雁阳第一时间介入调解,经过多轮的宣传教育和耐心劝导,养殖家禽的村民认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当,并承诺会尽快处理。最终,该村民将家禽迁移至较偏远处圈养。一起潜在的矛盾纠纷被化解在萌芽状态。

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的基石。在诉源治理中,依旧矛盾纠纷的发生处理阶段,可以分为三个层面:在纠纷未出现时,通过社会基层的疏导,防患于未然,避免纠纷的发生;在纠纷已经出现时,通过各种非诉途径,避免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在纠纷已经进入诉讼程序时,健全各种诉非对接的方法,高效优质化解纠纷。

“在这个过程中,大埔司法局立足源头防范,强化源头治理,践行‘谁执法谁普法’,将法治传播在前,力求将纠纷止于未发。”大埔县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郭建治介绍,近年来,大埔司法局不断健全组织网络,努力提高基层调解队伍素质按照“哪里需要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就在哪里发挥作用”的工作要求。“我们积极探索,不断创建适应新形势要求的人民调解组织巩固和完善村、居、企调委会等传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召开调解工作经验交流会,交流工作经验;通过各种形式的培训,使调解队伍综合素质不断优化。”郭建治说。

截至目前,大埔全县共有各类人民调解员1375人,共有调解组织283个,其中乡(镇)调委会14个,村(社区)256个,交通事故、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7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5个,个人调解工作室1个,健全了调解主体网络体系,形成了功能完备、上下联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组织新格局。

目前,农村各种矛盾纠纷呈现出复杂性、多发性、群体化和深层次等特点,一些涉及法律问题、干群关系和百姓利益的社会矛盾纠纷已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针对人民调解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的预防和排查。”郭建治说,调解中心调处大量的复杂矛盾和纠纷,强化了超前预防功能,使种种不安定因素明显下降,全县已基本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大调解”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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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工作室内,调解员正在调处矛盾纠纷

诉前化解矛盾

“庭、站、点”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

“黄法官,我和黄某章和解了,我付9500元,两头牛归我,黄某章的牛吃禾苗的损失也一笔勾销了。”222日下午,还在外出开展工作的大埔县人民法院法官黄坤伟接到了光德镇富岭村村民郭某富的电话,对他帮助调解其与黄某章因牛吃禾苗一事产生的纠纷表示感谢。

去年6月,黄某章养殖的牛群多次跑到村民郭某富承包的水田里偷吃禾苗。郭某富多次沟通无效后,一把牵走3头偷吃禾苗的牛,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其间,经当地调解,双方曾一度达成协议,约定黄某章赔偿1.2万元给郭某富,郭某富将三头牛还给黄某章。但在送牛环节,郭某富没有见到钱,便拒绝还牛。迟迟等不到赔偿的郭某富忍无可忍,于今年26日向大埔县人民法院起诉。

“你们的纠纷打官司伤和气,我们诉讼服务站的法官会联系你们做调解工作。”大埔法院立案庭的法官指引郭某富先行诉前调解。郭某富同意了。

“对簿公堂并不一定能让当事人得到最理想的结果。”216日上午,在富岭村岭背塘,黄坤伟边走边说,“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就是要让老百姓的心结在基层省事省钱省力地解决。”

在调解过程中,黄坤伟特地向牛贩咨询当下一头牛的市价后,立即与光德司法所所长刘煜强一起探讨新的调解方案。三天后,郭某富与黄某章终于达成了一致意见,郭某富一次性支付黄某章9500元,两头牛归郭某富所有。

近年来,大埔法院积极探索“源头治理为先、非诉机制在前、法治宣传全程”的诉源治理模式,设置驻点法官解纷止争、化讼止讼,正是当地推进诉源治理的一个缩影。

“大埔法院连续两年受理的诉讼案件下降。”大埔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黄爱京认为,背后是大埔法院3个人民法庭、14个诉讼服务站、8个诉讼服务点所形成的基层治理格局在发挥巨大作用。

据介绍,大埔在全市率先完成诉讼服务站全覆盖的基础上,推动村、工业园区等建立13个法官服务点,并在服务点开展巡回审判工作,将诉讼服务和多元解纷触角延伸到基层。2021年以来,大埔法院驻点法官到“站”、到“点”服务621次,参与诉前调解416次,成功调解案件318件。

当地还推行“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协调16个调解组织、25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总对总在线调解平台,建成“大埔县民营商事纠纷多元化解中心”“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中心”等平台,对劳资纠纷、家事纠纷、相邻关系、民间借贷和离婚等纠纷诉前予以调解;建立在线“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积极推进人民法庭全覆盖线上诉讼服务,深化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运用,持续拓宽诉讼服务站、法官服务点线上服务渠道,大力推广音视频在线调解,提供高效便捷的在线解纷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大埔法院与镇政府、村委会沟通交流,共同推进大东镇白土村、丰溪林场上山村等19个“无讼村”建设,建立村居法官与网格员“点对点”联系制度,主动入村排查化解多发易发纠纷,努力做到“矛盾纠纷不出村”,推动打造“百村无诉讼”品牌。全面推进“无信访村(社区)”工作,打造“党建+信访”模式,推进信访源头治理,有效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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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县检察院面向青少年开展普法教育

普法宣传入心

让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今年5月是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523日上午,大埔县普法办、县司法局在县城文化广场开展2023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主题宣传活动旨在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着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环境。”大埔县普法办相关负责人说。

活动现场悬挂着普法宣传横幅,工作人员向前来参加活动的群众发放民法典等法律宣传册及手提袋等法治宣传品,并与驻点律师一起解答群众疑问,倡导群众学好用好守好民法典,护航美好生活。

据广东穗嘉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清琼介绍,通过民法典相关宣传活动,群众能懂得如果有法律问题可以寻求司法局、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或律师的帮助,切实做到了用行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的生活问题。

2020年,何清琼成为大埔县的一名驻村法律顾问,定期进村开展法律咨询,免费提供法律服务。“平时我们会到乡镇或小学里进行法治宣讲,向群众分发一些法律宣传的小册子等;在普法过程中,驻村律师会梳理村民经常反映的法律问题,重点围绕宅基地、婚姻等村民关切的领域进行普法宣传。”何清琼说。

“驻村律师能够补齐农村法律服务的短板,为群众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有利于形成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村(社区)公共事务的新局面。”大埔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股长黄智慧介绍,目前大埔全县256个村(社区)聘请了法律顾问。截至去年底,全县驻村律师为村(社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4053件,其中法律咨询3068件、法治宣传971次、出具法律专业意见4件,人民调解9宗,其他法律服务1件,在促进基层依法治理、加强农村移风易俗、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打通了法治建设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工作,是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一环。近年来,大埔县将普法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不断拓展普法的形式和手段,让每个公民都在法律学习上获得更多的自主选择权,真正让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其间,当地积极拓展宣传阵地,积极推进法治“四进”。据大埔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股长李演清介绍,以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为目标,大埔深入开展法治宣传“进机关、进农村、进企业、进校园”活动,成立法官走访企业工作领导小组,深入27家重点企业开展法律服务,解答企业生产经营、用工用人等法律问题,及时帮助企业化解矛盾纠纷;组成普法小团队,打造“少年普法”品牌,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学生进法院”等活动,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与此同时,当地加强以案释法,提升群众法治意识。举办公开开庭、巡回审判等活动,深入当事人诉讼不便的偏远乡村开展巡回审判,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村干部、村民等旁听庭审,加强以案释法,确保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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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法院干警深入一线组织开展案件调解工作

公众旁听庭审 法官以案释法

“现在开庭!”523日,随着一声法槌声响,一起涉嫌交通肇事的案件在大埔县人民法院百侯巡回法庭正式开庭审理,现场30余名群众旁听庭审。

20211024日,被告人杨某由于违规驾驶小轿车,致使其与邹某驾驶的小轿车和钟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邹某等6人受伤及3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危险驾驶机动车,发生致1人重伤、3人轻伤的交通事故,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遂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现场进行了安全驾驶的普法教育活动,以话家常的方式,以案释法,引导群众能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自觉养成良好的道路交通出行习惯,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这场庭审让我受益匪浅,先是真实案例再现,现场感受危险驾驶者的悔不当初,再到安全驾驶的普法教育,切实提高了我以后要安全驾驶的意识。不错!”李先生笑着说。

近年来,大埔县充分利用以案释法的方式,由法官结合其办理的具体案件,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进行释法说理、法治宣传教育等,既向诉讼参与人以案释法,也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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