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加强镇街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断擦亮揭阳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法治名片”,近日,《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正式出台。揭阳市成为全省首个出台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地级市。
据介绍,镇街是基层直面人民群众行使政府管理职能的主体,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虽然此前省、市已出台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文件,但省、市两级未有出台专门针对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管理方面的文件。《指导意见》由揭阳市司法局组织起草,从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制度实体化等方面制订21条措施,将推进揭市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填补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的空白,打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最后一公里”。
《指导意见》明确了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范畴、制定权限和制定程序。《指导意见》不仅规定镇街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在集体审议决定之前由镇街司法所进行合法性审核之外,还规定在发布前必须报送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统一进行合法性审查,建立了全市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前经县(市、区)司法行政部门进行统一合法性审查的制度,确保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质量,既解决了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业务人才紧缺而导致把关不严的问题,又进一步提升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的水平和质量,为揭阳良法善治提供更有效的制度供给。
《指导意见》还加强了对镇街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防止镇街出台不合法政策、滥发行政规范性文件,从源头上杜绝侵犯人民群众权利的现象,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提升镇街依法行政的水平,以高质量法治服务保障揭阳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