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开放是发展的必由之路。
8月30日,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论坛在广州南沙举行。论坛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与大湾区法治协同”为主题,围绕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总体方案》,探索涉外法治工作新模式,推动打造涉外法律服务高地,服务大湾区高水平对外开放。
论坛当天,广州市召开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总结了广州涉外法治建设成效经验,并对构建起广州特色、有效示范的涉外法治工作格局提出了新的具体要求。
8月30日,粤港澳大湾区法治论坛在广州南沙举行。论坛主办方供图
涉外立法、执法、司法等能力全面提升
近年来,广州以高质量发展为牵引,全面提升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能力,推动涉外法治工作全面跃升。
——聚焦完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广州涉外法治建设工作有序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离不开持续完善顶层设计,高位推动部署。
广州发布《广州市青年创新创业促进条例》,加大孵化载体、税收优惠、赛事培训等方面的投入,为港澳青年培育成长沃土;印发《广州市境外职业资格便利执业认可清单》,明确10大领域57项境外职业资格与国内职业资格的对应关系,向世界发出广纳贤才的积极信号;出台《广州市促进外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持续优化外商投资营商环境……此外,广州还在全省率先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科技创新条例等,以地方立法为涉外法治建设提供制度支撑。
——聚焦提升涉外执法司法效能。南沙区设立全省首个移民事务服务中心,首创省、市、区三级“联审联签”模式,外籍人才申请在华永居审批时间大幅缩短;广州法院搭建全国首个涉港澳案件在线授权见证平台——“AOL授权见证通”,帮助全国60余家法院的近3400件案件的境内外当事人完成在线授权见证;广州检察机关率先打造涉外民商事检察服务中心,实现中英葡三语检察告权服务,探索跨境纠纷多元化解检察方案,维护各类市场主体正当权益。
加强涉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广州同样先行先试。如在全国首推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截至去年底共有56家次外向型企业参加;办理首宗粤港跨境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深度合作案件,开启了粤港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证据互认的先例;不久前,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广州分中心正式成立,未来将持续服务在穗创新主体。
——聚焦优化涉外法律服务体系。随着大湾区融合发展不断深入,对跨境法律服务的市场需求日益增强。为此,广州建立了涉外法律服务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推进广州湾区中央法务区“一中心三片区”错位发展。
在位于广州南沙的创享湾,近9000平方米进驻了30多家高端法律服务机构,一站式提供诉讼、仲裁、域外法查明、司法鉴定、调解、律师等涉外法律综合服务。
筑巢引凤,落地生根。广州市司法局还在南沙探索完善内地与粤港澳律师事务所合伙联营机制,建成全国首个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孵化站。截至目前,广州已有涉外律师超过1100人,其中粤港澳大湾区律师95人。
扎实推进制度体系、执法机制等五方面工作
综观大局,机遇和挑战交织并存。下一步,广州应如何扎实推进涉外法治建设?当天召开的广州涉外法治建设工作会议,从制度体系、执法机制、司法效能、法律服务、人才支撑五个方面,给出不少“真招”“实招”。
——高标准打造涉外法治制度体系。探索粤港澳大湾区协同立法,加强市场制度规则、要素资源流动、跨区域基本公共服务便利共享等方面的规则衔接,推进《广州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等立法项目。
——健全规范化涉外执法机制。维护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推进公平竞争审查,依法保障外商投资企业国民待遇;积极引导对外经贸合作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为企业出海保驾护航。
——提升涉外司法效能。强化涉外审判职能,推动设立“国际商事法庭”;拓展域外法查明渠道,推进“一带一路”域外法查明(广州)中心平台扩容升级;发挥海事海商审判职能,依法支持海洋环境公益诉讼,捍卫国家司法主权与海洋权益;推进司法规则衔接,探索搭建涉外案件域外取证与域外证据审查平台。
——优化涉外法律服务供给。积极对接中国企业“走出去”综合服务基地建设,组建“出海法律服务团”,打造全生命周期涉外法律服务机制;健全涉外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提供“一站式”商事调解、仲裁、诉讼服务,同时建设一批国际一流涉外法律服务机构。
——加快建设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完善境外法律服务人才引进机制,制定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计划,健全法律服务行业评级评价体系。未来3—5年,广州将培养一支应用型、复合型、国际型的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人才队伍。
涉外法治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多方协作、长期探索。论坛发出倡议,号召粤港澳大湾区各法学学术团体、法学研究组织和国内外法学法律工作者围绕加强合作互动、服务发展大局、重视人才培育、深化制度创新等方面共同努力,将广州打造为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高地和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
专家观点
随着香港与内地在各领域合作日益频繁,香港法律从业人员在加深对内地法律理解的同时,也为内地企业和机构“走出去”提供了国际化的法律支持。而内地在化解涉外商事争议方面的诸多创新举措,也值得香港借鉴学习。比如广州仲裁委创建的“3+N”多元化仲裁庭审理规则,有效推进了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与域外规则衔接,实现优化法律资源配置。
可见,内地和香港在法治建设领域各有优势,双方应持续加强交流与合作,共同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建议在保证仲裁专业性和公正性的前提下,发挥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优势,提高仲裁效率与透明度。
——香港联合调解专线办事处主席、香港和解中心创办人萧咏仪
当前全球正处在经济交流重启、国际秩序变革的关键时期,在不同法域之间促进融合、形成共识,应成为全球共同探索和努力的方向。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广州经济发展水平在粤港澳大湾区居于前列,外向型经济发达,因而能在涉外法治建设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比如持续深耕全球客商法律需求,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数据库,向国际企业提供贸易、金融等领域的法律服务。
粤港澳大湾区法律合作可以从法学教育开始,开展试点合作,加强法学理论与教学沟通交流。在此过程中,各级法学会可以积极发挥组织功能,整合多方需求,不断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
——北京大学教授、世界贸易组织上诉机构前主席赵宏
近年来,粤港澳大湾区充分利用政策叠加优势,不断完善域外法查明机制、创新跨境商事争议解决机制,大力推进涉外法律合作,取得丰硕成果。广州仲裁委此前上线的全球首个APEC-ODR(亚太经合组织跨境商事争议在线解决)平台和“3+N”多元化仲裁庭审理规则,就是高效化解跨境商事纠纷的典型范例。未来可以借鉴此类先进经验模式,将我国先进的仲裁庭审模式推出去,把国外优秀的庭审模式引进来。
此外,随着跨境法律服务的市场需求日益增长,粤港澳法律人才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建议从事跨境业务的内地律师加强与港澳律师的合作,拓宽国际化视野,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
——全国人大常委会澳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澳门法学协进会会长李焕江
仲裁是国际通行的解决商事争议的重要法律途径。近年来,广州仲裁委影响力和话语权持续提升,受理仲裁案件数从不到1.4万宗快速增长至超3万宗,涉外案件数连续两年居城市仲裁机构第一。我们还吸纳了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近200名通晓国际经贸规则的境外仲裁员,涉外法治人才队伍国际化水平不断提高。
在数字经济时代,跨境商事仲裁也需要科技赋能。为此,广州仲裁委通过信息化手段对仲裁案件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同步开发评价、咨询、预警系统,提升仲裁案件质效,巩固仲裁公信力。
下一步,我们将深化国际商事仲裁合作,强化涉外案件审理能力,在智慧仲裁领域持续深耕,为商事主体提供智能仲裁服务,努力打造面向全球的国际商事仲裁中心。
——广州仲裁委党组成员、副主任王天喜
粤港澳大湾区在衔接国际商事规则方面有着独特优势。推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其重要性不仅局限于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更在于着眼世界,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国际化竞争力。
在此过程中,粤港澳大湾区应注重平台与制度建设,将“一国两制”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具体实践,积极对接域外规则与标准,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人才是第一资源,也是粤港澳大湾区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优势。《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支持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八条措施》中就有不少吸引一流法律人才的政策。未来应面向全球,尤其是港澳,推出更具吸引力、实效性的人才引进办法,聘用一批国际化法律服务专业性人才。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一国两制”法律研究所所长韩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