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通报了2022年度法治广东建设考评结果,深圳获评优秀等次,全省排名第一。这是深圳市自2016年以来连续第7次获评优秀,4次全省排名第一,实现2020年、2021年、2022年三连冠。
法治广东建设考评是衡量全省地级以上市法治建设工作成效的重要尺度,其考评结果是体现一个城市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水平的重要标志。
2021年5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印发《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下称《意见》),要求深圳打造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窗口和名片。两年来,深圳围绕“七个率先”的目标,奋力推进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
健全完善法治建设统筹推进机制
深圳对标法治中国建设的“一规划两纲要”,出台法治深圳建设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在深圳市“十四五”规划中首次专章部署法治城市建设,将《意见》的要求融入规划文件之中,搭建起法治深圳建设的“四梁八柱”。
同时,起草法治人才培养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企业合规建设、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等一系列具体实施文件,形成从总体设计到具体实施的完整链条。印发《关于健全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的通知》,着力提升依法治市委员会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促落实的工作职能。推动全市10个区74个街道成立全面依法治街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确保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到基层,形成抓工作的“一盘棋”。
全力推动法治先行示范城市任务落实
围绕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的战略定位、阶段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深圳力争在2025年基本完成各项具体任务。
积极在构建城市治理制度体系、法治政府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司法文明环境、推动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人民根本权益、涉外法治地方实践等七个方面率先突破。
加大重点领域立法供给,在前沿新兴领域立法先行先试;不断规范政府行为、优化行政执法机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探索繁简分流、简案快办机制,推进诉讼管辖制度改革;探索超大城市风险治理、完善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构建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以数字化精简审批服务,实施最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做强做优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权益保护,开展民生诉求综合服务改革;高标准打造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深化涉港澳法治合作交流,推动与港澳及国际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目前,深圳已初步形成体现深圳特色、具有全国示范意义的经验成果18项,通过多种形式在全省复制推广。
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
一直以来,深圳以实际行动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法治建设模式和路径,紧紧抓住法治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以法治政府建设的率先突破引领法治深圳和法治社会建设。
始终坚持示范引领。深圳以获评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新起点,在一流法治政府建设中持续领跑。始终重视立法先行。围绕社会发展的“盲点”“堵点”,回应人民群众的“痛点”“难点”,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始终紧盯执法品质。注重理顺执法职能,加强基层执法力量能力建设,大力推进执法标准化、信息化建设。
始终强化刚性约束。深圳既把法治深圳建设考核作为最经常性的约束,又发挥督察刚性作用,把法治督察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确保上级法治决策部署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把法治先行示范城市建设蓝图转化为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