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1月4日,珠海印发《珠海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24—2026年)》,旨在通过出台24项具体措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助力珠海打造成为全省领先、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标杆城市。
着力完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
《行动计划》指出,将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体制机制、土地管理、质量创新等重点领域立法,加快完善民营企业权益保护规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相配套的政策措施。对不符合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要求的政策进行专项清理,落实涉产业规范性文件审查“快车道”机制。探索推动建立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协同机制,完善内地与港澳诉讼调解对接、调解协议互认执行机制。加强珠港澳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建立协同联动的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研究制定更多衔接澳门民商事规则、接轨国际的配套法规,助力琴澳一体化发展。
着力推进规范文明监管执法
《行动计划》明确,将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搭建企业风险信息数据库,建立信用评价计分排名制度。加强生态文明法治建设,强化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性保障,构建新型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模式,在生态环境领域推动实施正面清单制度,引导企业自觉守法。实施“综合查一次”制度,对同一市场主体推行合并检查或者组织联合检查,将信用等级高、涉及多部门检查的企业或者新产业新业态中的重点企业纳入“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探索执法“观察期”制度,优先采取教育提醒、劝导示范、警示告诫、行政提示、行政指导、行政约谈等柔性执法方式。深入贯彻落实政商交往清单,推动党政干部和民营企业家双向建立亲清统一的新型政商关系。提高行政复议透明度,推进全市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加大行政争议调解和解力度。
着力推进严格公正高效司法
《行动计划》强调,将加强重点产业领域和关键技术环节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和质物处置模式。合理把握金融借贷案件的利息、罚息、违约金等裁判尺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强化破产管理人履职保障,建立线上信息共享机制,健全破产重整期间信用修复机制。统一全市法院立案服务标准,符合立案条件的一次性办结,需要补正材料的一次性告知补齐。及时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构建信息化执行联动平台,优化追究拒执罪移送程序,依法严惩拒执犯罪。依法惩治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深入推进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探索开展“预防性合规”工作。引进和培育专业调解组织,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和规范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着力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行动计划》提到,将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配套的高品质法律服务体系,完善律师服务民营企业长效机制。优化涉企法律服务,常态化开展企业“法治体检”。建设涉外法治综合平台、仲裁机构、涉外律师事务所、涉外公证机构和涉外调解机构等“五个一流”平台载体,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涉外法律服务高地。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集成发布涉企惠企政策,满足市场主体信息获取需求。落实《珠海市法治建设特邀监督员管理办法》,拓宽法治化营商环境监督渠道。建立营商环境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完善意见收集反馈机制,提升市场主体诉求响应平台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