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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各地市2023年政府立法工作成果一览②

时间 : 2024-01-26 16:23:48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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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全省各地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实施新修改的立法法,坚持围绕中心大局,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和构建新发展格局战略任务,高质量推动政府立法各项工作任务,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全年各地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草案77部,新制定和修订政府规章62部,由省司法厅指导各地市建设立法基层联系点413家,推动构建“省市县+基层联系点”联动工作体系。

主要亮点

东莞市: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理念,以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为抓手,建立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库,进一步做实做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

聚焦社会治理、政务服务提升等重点领域,完成《东莞市实有人口信息登记管理办法》《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东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等3部规章制定工作,提请市人大审议《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等3部法规草案,为东莞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中山市:聚焦优化营商环境、生态文明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立法,制定出台《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4部法规规章,推动排水管理、香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接诉即办工作相关立法进程,充分发挥高质量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助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动态调整政府立法联系点。对第一批25家政府立法联系点数量扩充到57家,推进立法联系点各行业、各镇街全覆盖进程,进一步扩大立法听取公众意见的广度和深度。

积极开展规章立法后评估,制定评估方案、成立评估小组,严格按照评估标准,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调研、座谈等方式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结果将作为规章修改的重要参考。

江门市:坚持“小切口”立法,完成城市建筑外立面、社会治理网格化服务、建筑垃圾管理等5部法规规章的审查工作。

健全和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制作政府立法工作手册,推动政府立法建议项目征集和评估、规范委托第三方参与政府立法、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定等制度出台。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立项评估论证和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

建立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1+7+N”联动工作机制,为20部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234条。

阳江市:筑牢立法基层基础,确立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20家,拓宽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

高效保质完成《阳江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合法性审查工作,稳步推进《阳江市水上安全管理办法》立法进度。

开展首部规章《阳江市“南海I号”古沉船及遗址保护规定》立法后评估工作。

湛江市: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海洋生态保护立法,推动美丽湛江建设,推动出台了《湛江市红树林湿地保护条例 》。

出台《广东徐闻珊瑚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保护湛江市珊瑚礁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

推进湛江湾保护立法,推动市委、市政府审议通过湛江湾保护范围,为促进湛江湾可持续发展,推进湛江湾保护立法打下坚实基础。

茂名市: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产业链打造“五棵树一条鱼一桌菜”的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战略布局,重点启动古荔枝树保护条例、化橘红保护条例立法,为做好“土特产”文章、助推“百千万工程”、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在审查《茂名市古荔枝树保护条例》过程中,制作立法公众调查问卷,利用新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征集公众意见建议;以基层立法联系点为依托,深入古荔枝树集中的镇村实地调研,深入听取民众意见。

肇庆市:组织完成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在肇庆电台“有闻有路 一路学法”栏目和肇庆司法“法润砚都”普法微课堂栏目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普法宣传活动。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参加起草《肇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肇庆市养老服务条例》等2部地方性法规,推动《肇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实施。

组织制定、修订《肇庆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肇庆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等3部政府规章,并推动出台《肇庆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办法》等2部市政府规章。

清远市:2023627日,清远市公布了17家第二批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其中清远市东方天城花园业主委员会,成为全国首家设立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业主委员会。

《清远市政府规章制定办法》是新立法法出台后,广东首部规范规章制定的地方政府规章,加强了党对规章制定工作的领导、创新了立法措施,进一步完善地方立法程序。

潮州市:加强“小切口”立法,在全省率先推动出台地方性法规《潮州市古茶树保护条例》,为全省古茶树保护地方立法填补空白。

创设立法工作专班模式,分别就每个规章项目牵头起草单位成立立法工作专班,召开专班会议,通过点对点培训,部署推进规章制定工作。

集思广益,发挥行业专家智囊作用,将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向16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邀请21名立法咨询专家参与起草、调研、论证工作。

揭阳市: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聚焦服务和推进“百千万工程”、绿美揭阳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领域,着眼“小切口”立良法、促善治。

提前谋划立法工作,科学编制《揭阳市政府规章立法项目库(2023-2027年)》,储备20个立法项目,为制定年度规章计划做好准备。

云浮市:推动出台农村饮用水水质安全管理办法、农贸市场管理办法、燃气管理办法,推进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业园区建设促进、排水污水处理等法规立法进程。

以践行立法为民为“落脚点”,设立首批7家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联合云浮市、云城区33家单位组织举办惠企惠民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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