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一大早,佛山市图书馆一楼就热闹不已。当天,佛山在该馆举行立法十周年座谈会。会上通报表扬了5个立法工作突出单位和16个立法突出个人,同步聘任26人为佛山市政府新一届立法咨询专家。
现场通报表扬了16个立法突出个人
此次座谈会以“法润佛山,十年相伴”为主题,旨在总结佛山过去十年立法工作成果,梳理其中的宝贵经验,深入探讨在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发挥立法的引领与推动作用,进一步凝聚社会共识,让立法工作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推动佛山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
座谈会现场
法安天下,德润民心。自2015年5月28日佛山获得设区的市立法权,迄今已有十年。
《佛山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佛山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佛山市养老服务条例》……一面面看似简单的展板背后,凝聚着佛山从2015年到2025年的立法成果,吸引了不少市民驻足。
十年间,佛山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审议通过地方性法规18部、修改地方性法规4部,在历史文化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基层治理等立法领域实现全覆盖,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总体来看,佛山的立法工作既注重整体统筹,又关注改革发展,同时坚持务实管用,注重小切口立法。
在整体统筹层面,佛山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发挥好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选题、组织法规起草、重大问题协调、审议把关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优势,切实增强政府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积极拓宽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广泛凝聚全社会立法共识,推动地方立法更好体现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
围绕佛山市委中心工作,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有机衔接,制定了一批服务中心大局、反映人民意愿、体现地方特色的法规。例如,出台全国首部服务市场主体的地方性法规——《佛山市市场主体服务条例》,通过立法充分吸纳营商环境改革创新成果,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持续擦亮佛山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的“金字招牌”。
按照“缺什么、立什么”的工作思路,佛山紧扣实践所需和群众所盼,找准立法切口,应时出台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工业固废污染防治、广府菜传承发展等地方性法规,不断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实用性。
特别是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问题,加大民生领域立法供给力。例如,《佛山市养老服务条例》的出台,有力推动了全市养老服务向智能化、信息化、精准化方向发展。
立法成果展上市民积极参与答题
如何在每一部法规中最大程度地汇集民意?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关键。
基层立法联系点一头连着立法机关,一头连着基层群众,在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动人民有序参与国家立法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发挥重要作用。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内提质建设11个市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同时积极探索推进人大代表联络站与基层立法联系点一体化建设模式。例如高明区荷城街道创新“站、点、办”结合的工作模式,在全省得到推广。
这十年来,佛山立法从无到有、从有到优,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重点领域,精心构建起贴合市情的地方立法体系,为城市发展保驾护航。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深入总结立法十周年的宝贵经验,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实施性、补充性、探索性功能,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