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从2003年开始试点,2009年全面试行,2014年全面推进。我省2005年被列为全国第二批社区矫正试点省份。开展试点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积极配合下,在实践中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弱到强、从粗放到规范的蜕变,探索出一条具有广东特色的社区矫正工作路径。
十五年来,我省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与相关部门的衔接、配合更加紧密、顺畅,为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社区矫正法颁布以来,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省司法厅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这条工作主线,准确把握社区矫正法的立法精神和总体要求,着力推动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
着力打造普法模板
对标对表,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社区矫正法颁布以后,省司法厅党委第一时间组织专题学习,研究宣传贯彻意见,召开全省司法行政系统视频会议动员部署,联合省普法办制定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方案,提出将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打造为“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模板的目标。
突出重点,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全省各地采取法律专家讲座、研讨会、发放宣传资料、轮训、知识竞赛等形式,推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带头学、社区矫正参与单位深入学、国家工作人员重点学、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必须学、社区矫正对象全员学。去年6月24日,省司法厅联合省普法办举办社区矫正法专题研讨会。
形式多样,积极推动法律“五进”。全面落实“十个一”措施,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法进机关、校园、企业、社区、乡村,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群众知晓率、参与度。国内主流期刊、媒体先后报道我省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和工作创新发展有关情况。全省各地打造全方位宣传格局,大力开展群众性学习宣传活动,一年来,全省共举办研讨培训1597场、25.7万人次,分发海报、宣传册近137.6万份,开展新媒体宣传7320次,组织社区矫正对象专题学习8.45万人次。
健全完善体制机制
推动依法设立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截至目前,已实现省、市两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全覆盖,设立县区级社区矫正委员会104个、乡镇级社区矫正委员会205个。
抓好制度立、改、废。联合法检公出台《广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制定完善社区矫正考核奖惩、分段分类教育、智慧矫正等方面20余个配套制度和工作指引。
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全省有205名监狱戒毒警察延伸管教参与社区矫正工作,13个地市与24个监所单位建立警示教育基地,疫情期间全省开展视频会见7.6万余次、参加会见家属近21.3万人次。
全力确保安全稳定
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因时因势调整防疫工作举措和管理模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和教育引导,全省社区矫正对象实现零感染,无一人私自前往重点防控地区。
落实社区矫正风险研判分析制度。及时排查、分析、解决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实现“四个不发生”。
抓好重点社区矫正对象管控。严格落实十五类重点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四级排查层报制度,强化监管措施,落实一人一策,确保不脱管失控。
加强专项整治。采取“五个统一”方式,每年由地市司法局联合检察院、监狱,集中组织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病情复查。
全面提升矫正质量
打造教育矫正“精品工程”。全面推行“五个一”教育矫正模式,积极开展“一县区一品牌”创建活动和“每月一主题”教育,2020年以来共开展“震撼教育”3158批次、5.38万人次,开展国学教育2614批次、5.14万人次。
加强线上教育,突出分类教育。依托省远程教育平台,设置禁毒知识、扫黑除恶、预防危险驾驶等8个专栏,更新疫情防控、技能培训、心理疏导等24个课程,实行点单式、自选式学习,参加在线学习的社区矫正对象累计达4.76万人,完成课程145万个、学时144万小时。
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有1300余名社会工作者、逾2万名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广州、深圳、汕头等地市人民政府出台专门文件,按照专职社工与社区矫正对象1:20的比例,充实基层工作力量。全省共建立各类社区矫正基地1071个,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高校17所、企业135家。深化与团省委合作“伙伴同行”项目,累计帮助864名青少年社区矫正对象就学复学,87人考上大学。
积极推进“智慧矫正”
打造统一业务平台。升级改造全省统一的社区矫正管理信息系统,打造集定位核查、远程教育、协同办案、工作考核等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矫正业务平台。不断扩大远程视频督察系统覆盖面,对接2110个视频监控点,覆盖全部地市、县区及半数以上司法所。
打通共享协同渠道。完成与法院信息化联网工程,实现全省社区矫正机构与法院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网上办案。指导东莞市、江门市试点实施社区矫正电子网格化管理和“雪亮(天网)工程+社区矫正”项目。
创建智慧矫正中心。印发“智慧矫正”建设实施意见、“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指引,统筹推进全省8个“智慧矫正中心”示范点建设。
创新智慧融合应用。探索、推广“区块链+社区矫正”“AI+社区矫正”“微+智慧矫正”小程序等智慧化融合项目,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