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广东工作的重要批示、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作为,开拓进取,创新七大便民服务举措,打造法律援助为民名片,以实际行动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到实处,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平安法治广州建设和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上半年,全市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6573件,提供义务法律咨询23822人次,其中市法律援助处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1877件,提供义务法律咨询8961人次。中央电视台《法治中国新时代》摄制组专程到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和荔湾区法律援助处进行实地拍摄。
一、进一步降低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面落实新修订的《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实行受理登记制,对法律援助申请不设案由限制;对来穗务工人员涉及欠薪和交通事故、医疗损害、工伤等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及“老残一体”的申请人等特殊群体,免于经济状况审查。严格执行广州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目前,全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是按2016年广州市企业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的,为家庭人均月收入1895元,为全省最低,大幅降低群众申请法律援助门槛,让更多的低收入者能打得起官司,让更多困难群众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彰显法律援助制度维护公平正义的社会保障功能。广州市成为一线城市中第一个采取最低工资标准作为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城市。
二、积极参与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广州市作为全国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18个试点城市之一。市司法局积极配合,指定市法律援助处派员参与由市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编制修订,后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家安全局、广州海关缉私局、黄埔海关缉私局等7个部门联合会签。市法律援助处公开招募并集中组织260法律援助律师参加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培训;完善协调配合机制,建立专人联络、定期通报制度,强化信息互通,严格落实值班律师制度,并成功办结全国首宗“两院院长”主诉主审的李某故意杀人案这一重大刑事认罪认罚法律援助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好的反响。
三、精心打造“大数据+全媒体矩阵”法律援助宣传“广州模式”。与广州日报数据和数字化研究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按照“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合作共赢”原则,对广州法律援助成立21年来积累的数据进行清洗整理,以科学、系统、精确、及时及连续的大数据定量分析,总结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大数据,分析受援人群特征、案件发展趋势、判例法律建议等数据指标,连续三年制作《广州法律援助白皮书》,并通过广州日报全媒体矩阵平台进行发布宣传。同时,精心打造“指尖上的法律援助”,突出“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微信公众号”传播与服务功能,在全国法律援助同行中率先利用微信强大的功能,实现“小程序预约咨询”;将“微信公众号”加入“广州司法”、“广州政法”等微信矩阵,接入广州司法“问律师”平台,220余名法律援助律师在线为“问律师”平台提供全天候的免费法律咨询服务,让广大网民方便使用微信上的“12348”;开通“关注”广州市法律援助处微信公众号的免费WIFI上网服务,让前来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可以在排队等候的时间里免费使用WIFI逛网站、刷微信,了解更多的法律援助资讯,赢得广大网民的广泛关注,已有万余名“援粉”且粉丝数量持续攀升,成为广州法律援助宣传的“助推器”和“倍增器”。
四、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免费诉讼担保机制。为发挥社会担保机构在法律援助案件提供免费保全、先予执行担保服务的作用,自2015年1月开始,在全省率先完善法律援助案件免费诉讼担保机制。今年6月8日,在与市融资和益建融资两家担保公司合作的基础上,与合生创盈融资担保公司签订第三家《法律援助案件诉讼保全免费担保合作协议》。凡符合“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追索劳动报酬的,受援人平均月收入在10000元以下;追索工伤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受援人平均月收入在10000元以下;担保公司经审查后同意的其他案件”等四种情形的,受援人在掌握相对人相关财产线索的情况下,可申请担保。经担保公司审核通过后,愿意就特定案件为受援人免费提供单笔金额在200万元以内的保全担保,破解受援人因无力提供相应担保而不能申请诉讼保全的难题,有效保障受援人打赢官司能拿得到钱。迄今,已先后为67名特定法律援助案件受援人办理免费诉讼保全担保手续,总保额达840余万元。
五、有效提升法律援助队伍为民服务能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我是共产党员”主题实践和“广州法援好事故”分享等活动。充分发挥巾帼文明岗、青少年维权岗和共产党员示范岗的优势,开展岗位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紧密结合形势新变化,坚持务实、管用原则,采取自行举办、与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合作方式,分批分类和分层次对全市法律援助骨干、法律援助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工作人员进行《民法总则》等专题培训,邀请高校教授和在国内法律领域方面的知名专家学者作报告、授课辅导,突出政策法律和实务技巧的与时俱进,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着力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理论困惑和业务难题;集中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岗前培训,重点学习申请法律援助条件、流程等相关知识,明确值班纪律和要求等内容,提高法律援助队伍为民服务能力。全市6名法律援助律师入选CCTV-12《法律讲堂》栏目主讲人。
六、多方联动确保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项目落地落实。经市政府批准,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于2016年5月完成设立登记,为全省首家致力于发展法律援助事业的公募基金会,对于搭建全市法律援助爱心平台,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支持法律援助,补充政府资金投入不足,更大程度满足夹心阶层和特殊弱势人群的法律援助需求起到积极作用;组织市区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大力宣讲并实施广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法援扶贫·心手相连”、“法援有爱·夕阳更红”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援民族情”少数民族权益保护、“法援护苗”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援手助残”残疾人权益保护和“关爱妇女·情暖羊城”妇女权益保护等6个项目,并与全市15家律师所分别签订项目执行协议。目前,基金会已募集捐款达200余万元,主要用于资助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不符合政府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的特殊群体获得法律援助服务,以及资助开展法律援助相关活动,已成功受理几十余宗援助案件,深受广泛好评。
七、强力推进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在大力推行“五零”(法律咨询“零障碍”、案件受理“零等待”、优质服务“零距离”、服务承诺“零积压”、办案质量“零投诉”)服务、阳光服务、微笑服务、高效服务、廉洁服务的同时,按照《广东省法律援助机构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广东省法律援助服务大厅标准应用规范》和时间节点升级改造本级临街一层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大厅,面积达266平方米,合理划分咨询导引、等候、案件受理和专家门诊室、心理咨询室、残疾人接待室等功能区域;配齐窗口服务设备,完善无障碍配套服务设施;在附近交通要道路口悬挂“广州市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导引牌,便于群众寻找;重新制作摆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意见箱;悬挂“法律专家门诊”等简介;安放便民小药箱,常备急救药品;与附近的医院签订专门的救助协议;张贴法律援助条件、范围、方式和工作流程图,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添置两台立式手机充电站,为前来咨询的群众和窗口值班的律师提供免费手机充电服务;每天安排3名法律援助律师和3名工作人员在法律援助服务大厅值班,接待群众来电来访者法律咨询、依法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设置触摸屏电脑和LED大屏幕多媒体发布系统,通过援务公开实现“阳光法援”,其中在触摸屏电脑上安装“点援软件”,方便受援人挑选法律援助律师;开设“工作信息动态”、“援务公开”(法律援助指南、案件公开)和“值班安排”(专家门诊、值班律师)安排预告等栏目;在多媒体发布系统上主要公布法律援助案件相关信息、不间断播放“法律援助动漫广告”(含法律援助风采、工作信息动态图片),让来访人更多了解法律援助;在服务大厅的“前台”,来访人在“触摸屏无线排队机”可通过刷二代身份证实现“法律咨询”与“法律援助申请”叫号排队等候;通过“广州市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对来访人“历史咨询”的查询,让法律咨询更有针对性;在服务窗口设立服务质量“评价器”,来访人可对值班法律援助律师进行满意度评价等,力求多让数据网上跑,少让群众路上走,实现法律援助窗口服务从“人工化”向“智能化”的转型。在市法律援助处具体指导下,11个区属法律援助机构攻坚克难、狠抓落实,从而有力地确保了全市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统筹推进,均衡发展。全市12个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如期完成,全部实现临街一层、服务大厅面积在80平方米以上,服务标识、功能区域划分、配套服务设施等方面统一规范,并高标准通过省司法厅检查验收。
撰稿人:广州市法律援助处 阳树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