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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伟雄厅长在全国省(区、市)综治办主任座谈会上汇报发言

时间 : 2010-05-27 08:44:13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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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5至26日,全国省(区、市)综治办主任座谈会在深圳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中央综治委副主任王乐泉同志出席了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到会并作致辞。会议由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主持,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梁伟发同志,深圳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孙彪同志,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伟雄同志先后在会上作了汇报发言。陈伟雄厅长的汇报题目是《发挥职能,主动作为,积极参与基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主要就为落实中央综治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建设的若干意见》、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的意见》,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一年来的主要做法和成效作如下汇报:

一、树立维稳大局意识,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去年,司法所参与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之初,我省基层司法行政机关部分同志有过困惑和不解。为此,我厅党委把解决本系统的思想认识问题作为推进这项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

一是正确引导,提高认识。主要是破除“吃亏论”、“边缘化论”、“不务正业论”三种思想障碍,树立维护稳定所需、履行职责所在、实现多赢所求等三种思想观念,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上来,统一到中央综治委、司法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上来。

二是广泛发动,周密部署。及时召开全省加强司法所基础建设电视电话会议和现场交流会,省委领导同志作重要讲话,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先后出台《关于积极参与“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活动,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基础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基础建设督导检查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参与基层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的工作意见》等指导性文件。

三是明确要求,加强督导。厅党委及时提出了决不让“强综治、创平安、促发展”工作在司法行政系统出现障碍,决不让镇街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建设在司法行政系统首先顺利铺开并长期坚持出现障碍的刚性要求。并将司法所参与中心建设情况纳入对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年度考核的指标。

四是加强领导,全面推进。省厅成立司法所基础建设专项工作小组,厅领导和有关业务处室分工包干,定点挂钩抓落实。市、县(区)司法局也参照省厅的做法,三级共建,全面推进。

二、以发挥基础性作用为抓手,解决磨合问题

司法所参与中心建设工作过程中,与中心其它部门实现有机磨合,克服出现的“两张皮”现象,是实践中的一道难题。为此,我们根据司法所在中心的基础性定位,积极参与,筑牢“四个基础”:

一是整合场地设备,筑牢硬件基础。根据中心建设的需要,我们要求把具备条件的司法所主动提供给中心作为办公场地使用;把近年来为全省司法所配备的“一车四机”等物资装备提供给中心共同使用;省厅和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还拨出专项资金支持部分司法所的硬件建设,为中心建设的迅速推进提供坚实的物质保障。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筑牢软件基础。我们及时印发了《广东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指引》,指导全省司法所参与中心建设规范运作,并主动承担中心台帐管理、立卷归档、制度建设等基础性工作。

三是开展业务培训,筑牢队伍基础。为适应中心运作的需要,提升司法行政队伍的素质能力,省厅和市、县(区)司法局对司法所长、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开展三级培训,其中省厅共办培训班12期,1500多名司法所长接受了比较系统的培训。编写《人民调解100例》,已印发近2万册,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全省20多万人民调解员和3万多人民调解组织为中心和向下延伸的工作站开展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四是拓展工作职能,筑牢阵地基础。首先,为使人民调解工作职能发挥最大化,按照中心“扇形流程图”要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组织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其次,主动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的职能作用,在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上,引导群众通过法律等途径理性解决利益诉求;再次,主动把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纳入中心工作范围,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教育管理。

三、以参与中心建设为契机,推动司法行政工作上新台阶

司法所通过一年多参与和配合中心建设,与中心实现了双赢,在发挥职能、服务群众、维护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效果的同时,自身建设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一是强化了职能。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作为中心的重要工作领域,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尤其人民调解作为中心“扇形流程图”的半壁江山和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三调衔接”的基础环节,更加彰显了其前瞻性、基础性、主导性的职能作用。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借助中心平台,整合利用社会资源和社会各方力量,加快了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实现了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网络动态管理,落实了“一人一案、一事一策”要求,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这两类特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去年,全省累计接收本省籍刑释解教人员18559人,重新犯罪197人,重新犯罪率1.06%;接收社区服刑人员6547人,重新犯罪6人,重新犯罪率为0.09%

二是壮大了队伍。由于历史原因,司法所一直以来编制不足,严重制约了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参与中心建设后,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通过不同途径为司法所调整充实力量。广州、深圳、珠海、中山等经济发达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工作辅助人员,如中山市去年就招聘了267名政府雇员担任司法所专职人民调解员;肇庆、惠州等地部分镇街调剂其它部门的现有编制人员从事调解工作;云浮市在镇街试点聘请23名年富力强的原村党支部书记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等等,多渠道、多层面解决司法所任务繁重与人员力量不足的矛盾。

三是提高了能力。首先是提高了履行职责的能力。中心建成后,推动了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的有机衔接,丰富了调解手段,拓宽了调解领域。按照中心的“六联”机制开展工作,人民调解如鱼得水,政府各相关部门更加支持配合司法所工作,也方便了人民群众,案件的调处效率和成功率都得到大幅度提升。其次是提高了经费保障的能力。年,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东莞、中山等6市司法所人均公用经费已达3万元以上;甚至经济欠发达地区,也有28个县(区)达到2万元以上;绝大部分地方对司法所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业务,安排专项经费或列入财政预算,为司法所职能发挥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四是擦亮了品牌。全省司法所已经实现了与中心合署办公,以前司法所一些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现在可以得到较好解决;以前推诿扯皮的事,现在一站式得到了解决。这样使司法所牌子更亮了,名声更响了,权威更高了,受到了基层党委政府的肯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

接下来我们将继续围绕中央综治委和司法部的要求,落实省委领导提出的“四个进一步推进”(推进工作机制完善,推进网络上下延伸,推进工作成效凸显,推进督导考核落实)的工作措施,保持参与中心建设的力度不减,发挥司法所基础性作用的力度不减。尤其在主动磨合、会磨合上继续下功夫,立足长远,突出硬件和软件建设,抓住长效机制建设不放松。加大司法行政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力度,继续推进司法所与基层法律服务所分离进程,整合基层司法行政资源参与中心工作;继续完善司法所与律师事务所“结对子”,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中心运作;推进司法所履行法定职责与发挥中心基础性作用进一步融合,相得益彰;推进司法行政机关在中心县(区)、村(居)的上下延伸上发挥职能作用。

 

全国省(市、区)综治办主任座谈会于52526日在深圳召开

 

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同志作致辞

 

广东省司法厅厅长陈伟雄同志汇报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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