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1日,海珠区滨江街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卢某,在司法所聆听获得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后,显得异常激动,当场要来一张白纸挥笔坦露心声:“今天我已解除社区矫正,正式恢复自由身,呼吸自由的空气,感觉格外新鲜。我想郑重地感谢滨江司法所所有工作人员和滨江街道家庭服务中心的社工们……”
少不更事错酿祸殃
2009年4月和6月期间,卢某因受他人的要狭,先后两次伙同同案人邱某和郭某,采取恐吓、逼迫等暴力手段,抢劫两名被害人手机各一台。2009年6月1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黄埔区人民法院审判,认定卢某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但考虑到卢某能主动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属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判处卢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黄埔区人民法院宣判后,卢某及其监护人不服提出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卢某实施犯罪时,虽年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遂依法从轻处罚,决定判处卢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2010年9月底,卢某正式成为滨江街社区矫正对象。
扭曲心理影响矫正
卢某成为社区矫正人员后,由于他生性孤僻,不善交流,法律意识又薄弱,父母文化水平低,家庭教育简单粗暴,致使卢某家庭关系紧张。毋须讳言的是,卢某犯罪时就读的某技校法制教育缺位,以致卢某犯罪后校方也未对其加强教育和正确引导,竟作出勒令其退学的决定。因而,卢某从看守所出来后自卑感和心理负担日益加重。滨江街社区矫正办虽然针对卢某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一套社区矫正方案,并专门成立了帮教小组。在帮教小组和有关部门的帮助下,卢某考上了某成人大学学习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并同时到某文具批发城打工,周一至周五上班,周末到成人大学上课。但矫正人员了解到他与同事、同学或陌生人时常有摩擦碰撞现象,喜欢独来独往,与家人关系僵化,极少与父母家人亲朋沟通,伦理关系跌入冰点,卢某扭曲的心理直接影响矫正效果。而使人更担忧的是,他那冷漠的内心,有可能潜藏着暴力倾向。
心理辅导成效凸显
滨江社区矫正办在区司法局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领导和支持下,从2012年下半年开始,加大了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帮扶力度,实施了一系列的帮教活动。
有道是“心病还须心药医”。针对卢某的个案,决定加大对吴某心理疏导的“剂量”。于是,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同街道家庭服务中心的社工心理工作者,一起对卢某进行家访,掌握其个人生活、工作、学习、交往和家庭等方面详细情况。由社工心理工作者对其进行科学的心理测试,经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社工心理工作者研判后,为其量身定制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社区矫正心理帮教方案。其中包括“风雨中相遇”、“我是明星”、“做自己情绪的主人”等8个心理辅导体验课程。通过这类体验式课程,让卢某达到从认识自我、接纳自我、到欣赏自我、肯定自我的目的。动员卢某参加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公益活动,增强他们之间融洽相处、沟通互动的能力。通过上述系列的心理辅导活动,工作人员进一步了解其内心世界,不断修改完善矫正方案,提高矫正工作成效。卢某生日当天,滨江司法所工作人员和家庭服务中心的社工,组织他们到官洲生物岛环岛骑车游览,在现场为其举办了一次别开生面的郊外生日会,卢某惊喜并感温暖不已。
虽然只经过了半年多的矫正帮教和心理辅导,但卢某各方面都有了明显的进步。遇见熟人街坊他会露出真挚的笑容,表现出与人为善的宽容,每逢传统节日,他都会主动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街道家庭服务中心的社工互发短信或致电问候,认识他的人都高兴地感觉到,他那颗冷漠的心,在慢慢地被融化。同时,他与父母的关系有了明显改善,经常向父母嘘寒问暖聊家常。父母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多次打电话给司法所工作人员,告知卢某不断进步,感激之情溢于言表。值得欣慰的是,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卢某学习成绩提升了,工作也更积极努力,每月的绩效工资增加了,还多次得到老板的表扬和肯定。更可喜的是,2012年12月2日卢某顺利解除了社区矫正。在即将进入农历年蛇年之际,人们期待他从此掀开人生旅途中崭新的一页。
(广州市司法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