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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司法局以“四新”培训强化人民调解实战

时间 : 2017-11-15 16:15:50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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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进一步提升市基层人民调解骨干有关法律法规运用、调解工作技巧等一线实务能力,充分发挥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东莞市司法局于10月30日至31日举办为期2天的“2017年全市人民调解示范性培训班”。参加培训的有各司法分局从事实务工作的1名人民调解骨干,市医疗争议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市白玉兰家事人民调解委员会、市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各1名调解员,以及基层科有关工作人员等约40人参加。

     此次培训邀请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立案庭江和平庭长和新浪互联网法律研究院蒋丽萍主任进行课程设计并授课,内容包括调解理论及调解程序和调解技巧。从认识冲突、协商、调解概况、调解程序、调解技巧、调解员职业道德等6个方面,循序渐进、引导启发式地讲解,授课以互动式教学为主要形式,通过讲师与学员的互动、工作学习经验分享以及学员之间的案例演练、老师点评等实战型训练,达到了主动学习、充分理解、积极思考、人人参与的较好效果。学员纷纷表示,从事了多年的调解工作,很少接受过这种类型的互动式培训,收获良多。尤其对照自己的日常工作经历,有很多启发和思考。希望能有更多机会学习和实践。

这是一次培训形式与培训效果的新尝试,有个新特点:一是培训方案新内容全面,既有理论讲解、案例分析,也有角色扮演与实操考核;二是培训形式新人人参与,小班、互动式教学;三是培训内容新理论讲解、调解技能、案例演练;四是组训形式新培训由专业团队承办,培训内容精心打造,针对性强;接下来将在收集征求基层意见建议及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以点带面、示范推广,支持并鼓励有条件的镇街,在充分借鉴、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率先开展培训实践与探索,其余镇街也要借鉴经验抓好各自辖区、本单位的人民调解实务、实战性培训与演练,实现培训形式与培训效果、经济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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