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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阳区司法局打造信息化法律援助

时间 : 2017-08-25 09:27:27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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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提高法律援助工作信息化水平,严格落实广东省司法厅加强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的工作要求,惠州市惠阳区司法局结合实际按照“硬件标准化、软件智能化、队伍信息化”,积极推进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设,助推法律援助工作创新升级。

一、积极推进标准化硬件设施建设。一是完善网络设施。按照法律援助窗口标准化建设要求及时将互联网及政法网牵引至区法律援助处。二是完善电脑配备。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法律援助处配备了五台办公电脑、一台笔记本电脑,保证了法律援助信息化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也保证了对外办公、出差交流学习达到信息化的需求。三是完善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相关设备的配备。我区法律援助处现已安装身份证识别器、高拍仪、扫描枪和评价器,通过这些设备能对人民群众前来申请法律援助做到方便、快速受理,对受理材料做到快速扫描上传,极大提升了办事效率。人民群众可以通过评价器对工作人员的服务满意度进行打分,客观、真实地反映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服务意识,促进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提升服务水平。

二、积极推进智能化软件设施建设。一是调试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政法网连接完成之后,惠阳区法律援助处对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通过不断地调试、安装相关驱动和插件,加快推进该系统的投入使用。二是做好系统角色分配,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管理员结合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实际角色定位,通过技术支撑平台进行角色分配,做到分工到位,分工合理,提高办事效率。

三、积极推进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一是积极参与系统管理培训。法律援助管理系统正式投入使用之前,我区法律援助处派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我省法援局举办的广东省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培训班,以提高使用该系统的能力。二是加强沟通交流。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投入使用之后,我区法律援助处加强了与其他县区关于该系统操作的交流,通过互联网信息平台相互学习,相互促进,熟练掌握法律援助管理系统的运用,真正打造法律援助人才队伍信息化。

四、信息化法律援助工作取得新成效。一是简化了申请人申请的流程。申请流程从过去的由申请人亲自手写相关材料到现在的由工作人员输入相关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相关文书材料,规范了文书格式,缩短了申请时间,提高了办事效率。二是案件档案保存信息化。案件材料通过扫描,直接存入管理系统,能够实现案件档案共享,实现案件档案随时查阅,实现案件档案纸质版与电子版共存,延长了案件档案的保存时间。

惠州市惠阳区司法局信息员:朱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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