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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委政法委与广州市法制办联合印发行刑衔接证据指引

时间 : 2017-09-30 10:09:50 来源 : 广东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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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28日,广州市委政法委与广州市法制办联合印发了《广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证据指引》(穗府法〔2017〕33号,以下简称《证据指引》),为规范行刑衔接案件的证据移送标准提供了指引。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做好行刑衔接工作,解决行政执法机关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问题,对维护社会经济正常秩序、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广州市法制办积极响应,对市直各部门行政处罚所涉及的罪名(临界点)进行了全面梳理,与广州市委政法委联合印发了《广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临界点指引》。在此的基础上,广州市法制办牵头梳理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需要的证据,形成了《证据指引》。

《证据指引》由总则和分则两个部分组成,旨在为行刑衔接案件移送提供证据方面的指引和标准。总则部分包括证据概述、行政处罚证据与刑事司法证据衔接的依据、证据种类详解、取证要求等内容,强调要从证据收集内容、收集方法上确保证据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分则部分按照各部门分别明确每一个衔接罪名的证据证明内容,并详细列举了各罪名的刑事处罚依据和刑事立案追诉标准。

《证据指引》的出台是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临界点指引》和《证据指引》相互配合,分别解决了是否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向司法机关移送什么证据的问题,能够实现行刑衔接的具体化、明确化、标准化。下一步,广州市法制办将制定并出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程序指引》,从规范案件移送的程序方面提供指引,进一步实现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的无缝对接。 

 

(广州市法制办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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