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州市政府不断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按照健全机制、规范程序、拓宽参与、优化方式、明确责任、强化监督的决策指导思想,结合实际,不断总结经验,逐步建立健全了一系列体现科学、民主决策精神的决策程序和规定,政府决策各环节的流程不断完善。该项工作于2012年12月荣获第二届“中国法治政府奖”。其主要特点是:
一、建章立制,行政决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不断推进。自2002年以来,广州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重大行政决策的程序规范,推进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先后出台政府规章《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以及《重大民生决策公众征询工作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试行办法》、《关于对重大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实施意见》等配套制度,修改完善《广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将决策制度全面融入政府及其部门各项职能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实施《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中共广州市委政治协商规程》,自觉接受人大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通过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不同层次的制度体系建设,建立了程序完备、内容翔实、运作有效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重点规范了五方面内容:一是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二是推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三是拓宽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特别是创新性地规定,现职公务员不得被选为听证代表,增强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获得社会广泛好评。四是建立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五是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纳入政府工作规则,使决策制度全面落实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
二、公众参与,决策民主化程序不断健全。公众参与是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广州市政府通过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相关的公众参与程序规定,以各种方式,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使政府决策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意愿,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2004年,广州市政府为研究限摩方案举行市民听证会。2009年,广州番禺区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在周边居民的强烈反对下宣布暂停,并由此启动了关于垃圾处理方式及选址的大讨论。2011年,“后亚运时代”城市如何精细化管理,广州市政府开展公众意见网络征询活动。2012年,因交通堵塞问题受到广泛关注的广州同德围整治方案,通过广泛的市民参与,成立市民咨询监督委员会,方案不断优化。同年,广州市市长就“垃圾围城”问题亲自与市民面对面互动,广泛民意征集及动员等。种种举措,推动着政府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完善。
三、专家咨询,决策科学性保障不断强化。决策咨询是科学决策的关键环节。在加强公众参与决策的同时,广州市政府积极发挥外脑和专家的作用,于2005年建立市政府决策咨询专家库,委托专家先后对95个课题进行了重点研究,专家的许多研究成果和意见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2011年开始实施的《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规定决策起草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咨询会,政府应当建立决策咨询专家库。目前,市政府第二届决策咨询专家由117人组成的,并组建政府法律咨询专家库,聘请30位法律咨询专家。决策咨询的机制逐步完善,初步形成了具有广州特色的决策咨询运行机制。目前,广州全市涉及教育、空气污染、水环境污染、旧城区和城中村改造、城市交通堵塞等重大问题上,注重坚持先咨询论证,再研究决策,充分发挥咨询专家的作用和优势,尽量避免和减少决策失误与决策风险。
四、实施评估,进一步保障行政决策实效。加强决策后评估和行政监督市确保决策失效的重要保障。2010年出台的《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2012年修订的《政府工作规则》中,明确要求行政决策,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定期进行评估,如果出现导致决策目标全部或部分不能实现的情形的,决策执行主办部门应当提出停止执行、暂缓执行或修改决策内容的建议,经政府批准后实施。通过强化监督行政决策行为力度,加强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全市各级政府、各部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的实效将明显提升。
五、健全机制,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离不开党的正确领导。广州市政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推动广州科学发展。同时,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组织落实《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办法》,按照人大决定的原则、方向、目标,政府决定实施的具体方案,实现依法办事,并主动向人大报告重大事项。认真落实《广州市政治协商规程》,加强重大问题在决策执行过程中的协商,如在广州市既有住宅如何增设电梯的决策过程中,政府职能部门积极征询政协意见,不断反馈进展情况,通过逐步建立健全人大、政府、政协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协调机制和配套制度,使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民主。
规范行政决策是一个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提高的过程,需要不断探索,不懈努力。随着我国法治进程的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不断深入,行政决策体系将日臻完善,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将更加惠及全体人民。下一步,广州市政府将继续积极研究探索,进一步细化、量化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建立事项目录和听证目录管理制度,完善专家论证制度,不断规范行政决策行为,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为推进科学发展、实现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广州市法制办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