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各大媒体近日在广东省韶关市采访时了解到,通过“四五”普法的深入开展,韶关山区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在不断提高,不断通过法律手段来依法解决湘粤边界的矛盾,出现了2003年以来湘粤边界无“战事”的良好局面。
乐昌黄圃镇镇长被湖南赤石乡的村民扣押
广东省乐昌市地处南岭山脉南麓,西北连湖南省宜章县,东北接湖南省汝城县,省际边界线长260多公里,是广东省最北部的一个县级市,素有“广东北大门,岭南第一镇”之称。辖区交通便利,京广铁路贯穿南北,京珠高速公路、107国道、省道247、248、249线贯穿其间,历来是人、财、物流动的重要区域。而宜章县雄居湘南边陲,是湖南省的“南大门”,史称“楚粤之孔道”。过去,由于历史原因,乐昌与毗邻的湖南省宜章县边界纠纷不断,矛盾紧张,甚至出现警民对峙、扣押人质、放炸药包、拦路烧车等重大事件和爆炸事件,扣押过乐昌的派出所所长和宜章县委书记。边界矛盾纠纷频发,严重影响了两地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我不想再提当年湘粤边界冲突的事。”现乐昌市司法局副局长的陈寿明一见到记者们的出现就不停地摆手兼摇头,在记者的“轰炸”式追问下,才道出其认为不堪回首的“伤心事”。
“我被湖南赤石乡的村民扣押过。” 陈寿明回忆其在乐昌黄圃镇当镇长、书记时一段危险的经历。
黄圃镇的黄圃河发源于湖南郴州苏仙区,经宜章赤石乡下莲村流入黄圃新塘村。早在1956年,广东一方出钱在黄圃河宜章段修筑水坝,作双方农田灌溉用,一直相安无事。
1986年,黄圃河发大水,宜章有农田被淹,农民认为是因水坝蓄洪而导致农田被淹为由,要求黄圃镇赔偿损失,无果。 1992年,因黄圃河水流不畅,黄圃镇花费9万元修通水坝。1994年,湖南赤石乡有村民计划在上游再筑一水坝,但缺乏资金,便多次向黄圃镇政府提出要求赔偿86年水灾损失。黄圃镇拒绝,赤石乡民便破坏水坝泄愤。黄圃村民闻讯后,准备聚集越境报复,后被陈寿明阻止。
1998年春,陈寿明约湖南赤石乡书记欧小平谈判、调解,提出可赞助修坝,而非赔偿水灾损失。陈寿明与湖南当地乡长、书记前往水坝工地摸底,却被当地村民拦截并拉出车外,扣在村里,手表、手机被抢。在陈寿明被扣押的6、7小时内,得到消息的黄圃镇群众聚集了几千人,镇内上百出租车无偿运送,准备越界救人。得知此情况后,陈寿明向村民说明事态严重,并用归还的手机通知黄圃镇的公安民警在边界拦截,阻止事态恶化。后来,陈寿明承诺解决资金问题,才得以放回。赤石村民要求赞助金额太高,黄圃镇短时间无法筹措,便一直拖着。
1999年冬,因原有水坝已损毁,黄圃镇打算便在黄圃河黄埔段修筑水坝,以解农田灌溉之急。而湖南省宜章县赤石乡某村以修建水坝水位上升,会造成其村农田受浸为由,进行阻挠。而黄圃镇新塘村村民则以过去已有此坝,现在只是重建而已,不予理睬。赤石乡某村村民自发地组织群众每四个人为一组用炸药包分批炸毁水坝工地,乘施工人员不备,将一炸药包投向施工队的临时住处,当场炸死水坝工地施工人员1人,重伤2人,制造了“12?
以暴制暴 村干部非法买土炮、土枪来“自卫”
“我是
黄烟收购纠纷一直是湘粤边界的矛盾之一。
陈寿明一上任所看到的买枪、买炮、埋炸药的,就是黄圃镇郑家村和宜章县新东村因土地纠纷引起的,两村之间曾发生大规模械斗。新东村村民多达2000多人,而郑家村仅几百号人,势单力薄。每当矛盾冲突上升时,新东村村民就浩浩荡荡“扫荡” 郑家村,郑家村的村民们只能全部“撤退”,丢下房子和耕地。“扫荡”使郑家村的村民们有家不能归,有田不能耕。郑家村的村干部没有从法律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和依法解决矛盾冲突,而是想着怎样反“扫荡”,以暴制暴,竟非法从外地买来3门土炮、40杆土枪,把村民武装起来自卫,并在边界线上埋上炸药包,只要对方一过界就开枪、点炸药包,以此来防止对方的“扫荡”。
宜章县委书记李纯之自愿当人质
湖南宜章杨梅山镇与乐昌黄圃镇曹家村接壤,边界线上有几个小煤矿,运煤车辆需要经过曹家村。曹家村民便自发修建了一条运煤公路,并收取运煤车辆的过路费。1997年的一天,一辆湖南运煤车路过时,不肯交纳20块钱过路费,曹家村民就将其拉下车,不许车辆开走。事情结束后不久,曹家村有人过去湖南亲戚家帮忙房子,被上次运煤的人扣下,还向曹家村索要赎人费,每人6万元。
事情发生后,陈寿明前往交涉,被当地村民袭击。协商无果。
曹家村民被扣期间的某一天,曹家村村民纷纷要求到湖南省1803省道拦截湖南车辆,以要挟对方方被打伤案件。湖南某位副省长正好沿湘1803省道从宜章前往赤石乡视察工作,路过黄圃镇。黄圃村民将其拦下,要求解决,其中有位村民下跪喊冤。当时陪同领导视察的宜章县委书记李纯之为了不影响领导行程,自愿留下作人质。黄圃村民便将李纯之扣压至坪石镇一酒店,让其住下。李纯之在坪石镇的5、6个小时内,宜章县数千群众集结边界,准备越省营救。后来,陈寿明和公安民警赶往坪石,解救李纯之,并抓获了犯罪嫌疑人。
湘粤边界矛盾激化的诱因
乐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司长胜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告知党内湘粤边界矛盾激化的诱因:
一是山林、水利矛盾纠纷多。山林、土地的分界不明,而解决山林、水利、土地纠纷受历史遗留等因素的影响,一时难以解决,山林、水利、土地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依法解决矛盾不到位,致使有的矛盾层层升级,引发了一些重大案件或事件。
二是打架斗殴事件时有发生。由于边界一带农民文化素质偏低,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推广有很大的难道,农民的法律意识淡薄,且受共用水资源,山林、土地纠纷等因素的影响,两地的村民常因一些小事引发冲突,发生打斗、群体性械斗。由于调解涉及到双方的政府有关部门,一边热一边冷,都无法及时解决问题,继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三是宗族势力、邪恶势力突出。边界一带同姓居住的大村庄居多,封建宗族势力强大。由于边界一带远离城区,基层组织的战斗力不强。且教育滞后,边界农民的素质不高,致使部分农民的错误观点得不到纠正。发生矛盾纠纷时,村民不是找基层组织,不是依靠法律手段,而是依赖宗族势力的作用,片面强调打与斗。
湘粤边界将农民列为普法的重点对象
(“四五”普法期间,黄圃镇镇政府与边界的湖南的邻近乡镇签定的友好协议)
“除了影响很坏的人质事件外,2003年以前,其它的矛盾纠纷的激化在湘粤边界就一直没断过。” 宜章县委书记李纯之被扣押的事件是陈寿明在黄圃镇为官时的“痛”,其它的矛盾纠纷也没让他轻松过。
“但2003年以来,我们不用再动用大量的警力去对付湘粤边界的战事了,公安民警可以专心破案和抓治安工作。”“我们乐昌公安最感谢的就是普法。” 乐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市公安局局长司长胜告诉记者,随着“四五”普法的深入开展,乐昌市各级领导都清醒地认识到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和依法治市的重要性,加大了对山区农村的普法力度,尤其是将湘粤边界的农民列为“四五”普法的重点对象。“当年如果加大普法的力度,镇村干部和农民依法调处和化解湘粤边界的矛盾,也许一些事情就不会闹大了。” 现在分管普法工作的陈寿明也深有感触地说。
“四五”普法期间,乐昌市通过对村干部的法律培训,对农民进行法制文艺下乡、普法书籍上门、法制课到田间等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并运用以往湘粤边界战事对双方的伤害为反面例子,以案说法,使农民认识到以暴制暴的做法是错误的,矛盾纠纷会越闹越大,最终受到伤害的还是农民自己。
针对边界农村法律意识薄弱的情况,乐昌市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建设,各村均设置了法制宣传栏,定期张贴法律法规宣传资料。镇、村两级人民调解网络在不断完善,由司法所牵头,派出所、法庭、妇联、民政、林业等部门组成调解委员会,以湘粤边界的山林土地纠纷、运输纠纷、矿产开采纠纷、黄烟收购纠纷、水利纠纷等为重点,深入调查摸底,及时掌握边界纠纷的发生情况、特点和规律,有效地防止了各类矛盾纠纷的激化。
普法工作的到位,增强了村民的法制意识和观念,逐步使边界村民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管好自己的人,解决自己的事,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大事小事多商量,有无事多联系,抽点空闲多走走。” 司长胜对记者说,“四五”普法的开展,湘粤边界矛盾纠纷激化的减少,乐昌市各级领导和干部群众都增强了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现在,边界双方建立了相互通报情况的机制,密切了双方来往和交流,增进了理解和友谊,遇事首先想到是否合法,有问题怎样依法解决。两地的公安机关还协助对方依法打击、追捕犯罪嫌疑人,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共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