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身边,有这么一些组织,这么一群人,当基层群众发生矛盾纠纷后,他们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而是把化解群众的纠纷、维护群众之间的和谐关系作为己任。这就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他们通过劝说、引导等方式,使矛盾双方互谅互让,化解民间纠纷。
近年来,佛山积极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在进一步夯实传统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积极培育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 不断加强队伍能力素质建设,努力提升调解纠纷的水平,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凸显。
昨日,记者从市司法局了解到,目前全市已建立镇街、村居、企业以及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物业纠纷、治安纠纷、知识产权纠纷、保险纠纷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362家,在册的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3148人。近三年,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56900多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8900多件。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在全市组织开展以“保稳定、促和谐”为主题的人民调解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专项活动,指导广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独特作用,有效地预防和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发挥了应有作用。
今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会上佛山一批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受到表彰,其中,禅城区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顺德区乐从镇沙边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誉称号; 禅城区张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杨舒、南海区狮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林立峰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
调解员扎根基层巧调解
禅城区张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杨舒:用“说法律,讲感情”的调解方法,解开心结,化解矛盾。
“爸爸从来没有分过家,你跟他关系也不好,凭什么村里的房屋只由你继承呢?”“爸爸好几年前就已经说了把房屋留给我了。”一起农村继承纠纷,原本和睦的兄弟互不相让,一大家子矛盾还愈演愈烈。
“当事人往往因为利益纠纷导致情绪激动,而且部分人对继承法律法规还了解得不够充分。”对于化解农村继承纠纷,禅城区张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调解员杨舒总结了一套经验,要用“说法律,讲感情”的调解方法,宣传继承法律法规的同时引导当事人回忆兄弟姐妹情谊,最终解开双方心结,化解矛盾。
张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室内,“以和为贵”四个大字尤为显眼。从2011年开始担任调解员以来,杨舒灵活运用“背靠背”、典故案例、换位思考等调解技巧,对调解对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从事人民调解工作6年来,她调解案件300多宗,没有一宗发生民转刑或非正常上访案件,调解成功率达98%。
南海区狮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林立峰:调解经验丰富,为人民调解组织发展出力。
扎根基层,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南海区狮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林立峰也是个模范。除了调解矛盾纠纷之余,从事人民调解工作15年的他还不断对工作实践进行总结。在成功调解了一宗村小组与投资者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合同纠纷后,林立峰就如何找准调处农村集体土地合同纠纷突破口形成“凝聚共识,民主议事”的调解经验。
2011年,为了更好地化解辖区工业园区企业劳资纠纷,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林立峰与同事们一道参与组建了南海经济开发区(狮山园)北园劳资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该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佛山市第一个专门以劳资纠纷为调解对象的新型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
强化调解组织构和谐
禅城区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专职调解员作为中立第三方开展调解工作。
邻里间发生矛盾后,除了到村(社区)寻求解决外,到派出所“评理”的情况并不少见。以往,民警也要抽出相当部分时间处理民间纠纷,同时部分当事人对民警有情绪,导致纠纷解决不顺利的同时,也引起警务投诉。如何更好化解治安纠纷?2014年4月,禅城区司法局与区公安分局指导成立了禅城区治安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专职调解员作为中立第三方开展调解工作。
禅城区治调委建立了调解室与派出所收结案登记制度。派出所接案后,可依照法律法规引导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同时将案件移交调解室。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可根据案件情况邀请经办民警参与调解。调解成功的,调解室将调解结果及《人民调解协议书》抄送派出所;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依法维权的途径,同时将调解结果告知派出所。禅城区治调委下属六个驻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近三年多来,共调解治安纠纷1720件,调解成功1652件,成功率达96%。凡经专职调解员调解的案件,无反复、无投诉、无上访,真正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顺德区乐从镇沙边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小事不出村,有矛盾先找调解员评理。
面对群众纠纷,人民调解员以法示人、以理服人、以情感人,给基层老百姓留下了中立、公正、公信的良好形象,也让基层调解组织更得民心。在顺德区乐从镇沙边村,“小事不出村,有矛盾先找调解员评理”成了村民的普遍共识。
多年来,沙边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传承“以和为贵”、“息讼”的乡土文化传统,调解方法灵活、程序便捷、不伤感情、不收费用,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减轻负担,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法规框架下解决纠纷。近三年来,沙边村调委会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67件,涉及金额1445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6%以上,连续多年未发生民转刑和群体性上访事件。
谈及沙边村调委会的经验,沙边村相关负责人介绍,调委会由村党委书记担任主任,1名专职调解员负责全村调解日常工作及疑难复杂案件调解,还有涵盖“两委”成员、治保主任、驻村法律顾问、辖区民警、村民小组长等49名兼职调解员按分工负责各自领域的调解。一旦出现复杂、专业的纠纷,调委会还会邀请镇妇联、计生、民政、派出所、法庭等相关部门联动调解。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对接,沙边村的基层纠纷有人管,有人问,信息反馈快,调解及时。
来源:佛山市司法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