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年来,深圳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不断创新推动人民调解“福田模式”,以“政府购买服务”优化供给侧结构,打造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深圳模式”。一方面从工作经费保障以及队伍激励机制建设上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基础建设,另一方面则在最大限度发挥人民调解在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基础作用上大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在广大人民调解员的辛勤劳动下,继续为深圳平安建设添砖加瓦,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第一道防线”作用。
人民调解实现多元化、全覆盖
经过近10年的摸索和总结,深圳探索出了一整套具有“深圳特色”的人民调解模式。在全国首创以政府招投标方式,向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购买法律服务,引进法律专业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已经全面覆盖公安派出所、交警大队、法院、信访、综治,还在主要的公交站及地铁站派驻工作室,全天候为基层群众提供专业调解服务,从而实现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
面对形形色色、纷繁复杂的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深圳模式”之下,政府不再是调解的直接主体,而是退身成为调解规范的制定者、调解行为的监督者。这一角色和职能的转变,契合了“社会协同”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理念,而由执业律师或社工担任人民调解员,则有效保证了调解活动的法律性和专业性。
“深圳特色”人民调解组织应运而生
深圳市罗湖区黄贝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人保财险深圳市分公司调解室、大鹏民宿行业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圳市整形美容行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圳市幸福和谐继承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了提供更专业的人民调解工作,近几年来深圳在财产保险、物流拖车、知识产权、二手车交易、消费旅游等新型纠纷多发行业建立一批调解组织,还建立了福田区中央商务区调委会、四川达州同乡会矛盾调处中心和港口汽车行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等一批具有“深圳特色”的人民调解组织。
“行业协会资源优势和人民调解制度优势高度整合,借助人民调解耗时短、全免费、灵活便捷的独特优势化解行业纠纷,有效避免矛盾纠纷激化,起到定纷止争的作用。”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大力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鼓励和吸收社会组织与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矛盾化解,是当前人民调解工作的重点。
此外,市、区司法局还根据需要建立了专家库或者专家咨询委员会等不同形式的辅助力量,为各类特别是涉及医疗、保险、建筑、知识产权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提供专业意见,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
随着人民调解在解决医疗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纠纷、婚姻家庭矛盾和消费纠纷等专业领域的工作机制日趋成熟,市司法局还将加大力度继续探索在知识产权(专利)保护、涉外商事等重要领域积极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作用。
以人民的名义深化人民调解工作
纠纷化解、矛盾排查以及法制宣传是人民调解三项职能。人民调解组织依附社区而建,派驻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设在矛盾集中地,调解员熟悉社区民情社意,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的最有利因素。
今年,各级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将深入到社区、企业全方位摸底,了解纠纷信息,掌握纠纷苗头,进一步凸显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为提升基层调解组织工作能力,5月2日,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保稳定、促和谐”司法所长(调解主任)专题培训会议,邀请市委党校教授就如何科学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范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转载《晶报》法治深圳)
来源:深圳市司法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