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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推进会在佛山召开

时间 : 2012-09-24 12:09:23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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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汪洋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全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精神,8月30日,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推进会在佛山召开。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司法局局长、分管律师工作的副局长、律师管理工作部门负责人、律师协会秘书长和厅政治部、律师管理处、省律协等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共120人参加会议。厅党委委员、厅政治部主任何流明同志主持会议并宣读省律协党工委更名和成员任命名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梁震同志对厅党委《关于开展抓基层党建创新“书记项目”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说明,佛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吴卫华参加会议并致辞。厅党委书记陈伟雄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陈书记指出厅党委提出的“党建促所建、所建促发展”项目是省委组织部确立的抓基层党建创新“书记项目”省直机关项目库中的重点扶持项目之一,是当前也是今后一个时期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主抓手。为落实推进厅党委关于开展抓基层党建创新“书记项目”工作,进一步推动我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和律师事务所科学发展,他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认真领会汪洋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抓好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地律师协会以及律师行业基层党组织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建组织、强素质、搭平台”的工作思路,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创新探索,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实现了“三个全覆盖”的目标任务,走在全国前列,得到了司法部和省委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但我省的律师党建工作与省委和司法部提出来的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的新任务和新要求,尤其是如何进一步发挥好律师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律师的政治引领作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适应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省律师行业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职能和作用的发挥,今后要以贯彻落实全省“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推进会精神和汪洋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契机,以组织实施“书记项目”为抓手,扎扎实实推进基层律师所党建工作,努力开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新局面。

二是要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律师党建“书记项目”的各项工作。(一)是要围绕夯实基础,强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五个建设”:第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确保律师政治立场更加坚定。要结合当前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律师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等主题活动的开展,强化思想教育,教育广大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牢牢把握律师的政治定位;要把党员律师的教育培训纳入司法行政队伍培训总体规划和律师学院的培训计划,并大力实施我省法律服务业高端人才培养战略,提高党员律师队伍职业素质;要结合律师工作的实际,创新工作方式,努力实现党员律师教育培训工作的全覆盖、多手段、高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员律师经常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第二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党建基础工作更加扎实。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司法厅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完善领导体制;要加强对律师所党支部和党员律师动态管理和服务,在执业准入的同时,实行“两个同步”,建立健全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和党员律师数据库;要抓好班子建设,把符合条件、律师公认作为律师事务所推选支部领导班子成员的一项重要标准,真正把作风过得硬、律师信得过、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党员律师推选到党支部班子中,并加强党支部后备力量的培养和锻炼,形成党支部领导班子老、中、青结合的合理梯次;要大力实施“两个优秀”计划,注重在律师所合伙人、管理层中发展党员,同时把党建工作关口前移,注重在实习人员中发展党员,不断改善党员律师队伍结构,提升党员律师队伍生机和活力;要加强律师事务所党员活动室建设,党支部书记要增强抓党建的自觉性,定期组织律师参加党员活动,切实提高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扩大党支部的影响力和吸引力。第三是强化制度体系建设,确保律师党建工作更加规范。要建立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实现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按照省委的要求,从党支部入手,以“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群众工作”等五项分类定级指标,全面开展律师行业党组织分类定级工作,并按照巩固先进、推动一般、整顿后进的总体要求,认真抓好整改落实,使每一个基层党组织在原有基础上都有新的提高,普遍实现晋位升级;要认真执行党员日常管理制度,强化对党员律师的执业监督管理,保持党员律师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要探索建立党支部参与律师所管理的衔接机制;要创新表彰机制,将律师行业党组织和律师党员纳入司法行政各级党组织推优表彰的范围;要落实经费保障,认真落实省委有关政策要求,建立“财政拨付一点、党费给一点和党员捐一点”的律师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机制。第四是强化党的作风建设,确保律师职业良好社会形象。要强化党员律师的职业操守、为民理念和社会责任。第五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律师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要通过建立和公布包括党员律师在内的律师执业诚信档案,增强律师执业的社会公信力;要加强对党员律师的党内监督、日常监督,促进党员律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充分发挥律协党组织纪律检查机构的作用,加大对违法违纪党员律师的查处力度,树立党员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二)是要围绕做优做强做大,发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四个作用”。第一是充分发挥把关定向作用,以坚定信念促发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要通过旗帜鲜明地向律师事务所的管理层和广大律师宣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国家法律法规,让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深入人心,引导律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正确处理社会公共利益、律师行业利益、律师事务所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关系,实现律师工作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第二是充分发挥“助推器”作用,以规范管理促发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要通过建立与管理层的双向互促机制,把党组织活动与律师所经营管理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目标同向、互促共进。第三是充分发挥人才培养作用,以提升素质促发展。律师事务所党支部要通过大力实施“两个优秀”计划,不断提高党员律师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设立党员律师先锋岗、推行党员承诺制等,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最大限度地强化党的工作的感召力、影响力。第四是充分发挥精神引领作用,以先进文化促发展。律师所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引领律师事务所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着力打造律所文化,培养团队精神,重点抓律所品牌打造、形象宣传和文化活动,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广东风貌的律师事务所文化品牌,打造律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

三是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将“书记项目”抓紧抓好抓出成效。抓好“书记项目”,不是“软指标”,而是“硬任务”。一是要明确工作职责。各地要切实把“党建促所建、所建促发展”项目纳人本地区本系统党的建设总体布局,作为加强和改进律师队伍建设和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重要载体,摆在重要位置。各地要参照省厅做法,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工作机构,党委(组)书记要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分管领导要作为直接责任人具体抓,落实领导和指导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政工、律师管理部门、律师协会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从组织上保证“书记项目”工作顺利开展。二是要精心组织实施。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厅的《实施方案》,同时结合自身实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制定针对性强、便于操作的实施方案,确保“书记项目”扎实推进。三是要狠抓督导落实。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通过严格督查,确保“书记项目”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四是要做好总结验收。省厅将把各单位抓“书记项目”落实的情况纳入对各地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工作考评的范围,严把质量。在“书记项目”工作完成后,各项目负责单位和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和做好项目总结验收的各项工作,推动形成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

会上,佛山市律协党委、广州金鹏律师所、上海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广东伟伦律师事务所和广东勤思进律师所党支部作了经验发言。

会前,与会人员还到广东华法(高明)律师事务所进行了实地参观考察。

 

来源:广东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在线审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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