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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佛两地司法行政工作加强合作、共谋发展已拉开帷幕

时间 : 2009-04-27 03:04:58 来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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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实施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根据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加速广佛同城化进程的要求,广州与佛山两市的司法行政机关决定加强合作,促进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全面发展。423日下午,广佛两地司法行政工作合作与发展座谈会在佛山市司法局举行。座谈会紧紧围绕《纲要》的要求,两地的司法行政机关在两地党委、政府大力推进广佛同城化和珠三角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如何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如何做好各项工作的对接和紧密合作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广州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及业务部门负责人一行20人,佛山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各直属单位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座谈会上,佛山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赖紫宁首先向广州同行介绍了佛山经济社会及司法行政工作的基本情况,对进一步加强广佛两地司法行政工作合作与发展提了三点建议:一是尽快成立广佛同城化司法行政合作与发展的领导机构和协调机构。二是按照“先易后难、先近后远”、 “实事求是、求同存异”“循序渐进、分步推进”的原则尽快拟订《广州佛山司法行政同城化合作框架协议》。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广佛司法行政工作的交流互动,增进了解,促进合作与发展。赖局长表示,广佛两地司法局密切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互利共赢的目的,必定将促进广佛同城化的进程,更好地落实《纲要》。

广州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卢铁峰对赖紫宁局长的建议深表赞同,认为广佛两地司法行政工作的合作势在必行,并建议两地司法行政机关在环境保护、污水治理等城市建设领域首先开展法律服务合作。同时在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劳教戒毒、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法制宣传、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备案工作等诸多方面开展全面协作。

与会人员结合各项业务工作,就如何实现广佛两地司法行政工作的交流与合作展开了热烈的讨论。佛山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宋金广就广佛两地就劳动教养和强制隔离戒毒的具体事项开展合作提出了建议与设想。广州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刘国兴提出广佛两地司法行政机关在总框架协议下,还要就近期合作事项和长期合作事项达成协议,要建立定期交流机制,通过两地司法行政机关的交流与合作,实现强强联合,共同为广佛同城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作用。

通过座谈交流,双方一致认为两地合作空间巨大,内容丰富,今后广佛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合作,互相通气,信息共享,形成一个联动的沟通机制。双方还就近期形成一份广州市和佛山市司法行政机关推进广佛同城化建设的合作框架协议等问题达成了共识,商定由两局办公室牵头,尽快草拟合作框架协议,并将合作向区(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延伸。

 

 

(佛山市司法局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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