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防控期间,中山市石岐司法所成功调解两起涉疫情矛盾纠纷。
租客业主因商铺租赁起纠纷,石岐司法所线上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请问能听清楚吗?你们一方当事人身在广州,一方怀孕不方便,经你们双方同意现在与你们通过微信调解”。近日,石岐司法所调解员面对手机屏幕,调解一起因疫情防控产生的商铺租赁纠纷,调解流程通过微信紧张有序地进行。
去年4月,刘女士向陈女士租赁了位于石岐区一小区多间连体商铺经营性使用,租金每月12000元,押金24000元。由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刘女士经营产生一定的困难,拖欠了三月份的租金,3月23日被房东陈女士切断了商铺的水电,不能开门营业。刘女士称:“我本打算春节期间好好经营挣点钱,没想到发生了疫情,商铺没什么生意,才导致三月份的租金到现在都还没有缴纳。我认为此次疫情属于不可抗力,我想解除合同,或者调低租金。”
调解员立即与房东陈女士联系,得知陈女士也有调解意向。陈女士称:“双方一直友好地履行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没有产生过纠纷,只要对方及时交租,马上就让物业恢复水电”。
调解员全面听取双方意见后,出于尽快解决纠纷的考虑,添加了双方的微信,取得租赁合同、双方身份证信息等资料,随即组织在线调解。
因为疫情防控、生意减少,让经营者的盈利受到一定影响,甚至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但在此案中,调解员了解到刘女士的商铺经营状况良好,疫情暂时对刘女士经营产生的消极影响不明显,刘女士不可抗力的说法拖延支付租金依据不够充分。而对于陈女士来讲,虽然在此案中坚持要租金和违约金都有合同依据,但若解除合同,即便要到了全部赔偿,因为处于疫情防控期间,商铺在短时间内也很难出租,或会产生不可预估的租金经济损失。
最终,在调解员的释理下,双方各退一步,握手言和。刘女士当天支付了拖欠的3月租金,并同时提前缴纳了4月的租金。陈女士放弃了违约金,当天下午2点前为刘女士的商铺恢复水电,租赁合同得以继续履行。
新建楼盘致相邻老宅变危房?石岐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持续2年的纠纷
吴老伯家住石岐区,房子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自建房。由于儿子已成家多年,吴老伯自己住在老房子里。2016年,一房地产公司打算在吴老伯房屋旁3米左右的地块新建一小区楼盘。施工前,开发商委托相关公司对吴老伯的房子进行了鉴定,鉴定报告显示吴老伯房屋日久失修,不建议继续居住。
为了老人家的安全,开发商每月向吴老伯支付2000元补贴,请吴老伯在施工期间在外居住。吴老伯接受了房地产公司的建议,暂时搬离了居住几十年的老房子。然而2018年该小区楼盘建好后,房地产公司再次委托房屋鉴定公司为吴老伯的房屋进行鉴定,结论为房屋为危房,不建议居住。
搬家前只是日久失修,两年后成了危房,吴老伯认为开发商的施工对自己屋子造成了损害。他向社区调委会多次讨要说法,而开发商认为吴老伯的说法没有依据。
吴老伯打算向法院起诉,但要耗费大量的诉讼时间和精力,而且不一定能胜诉。疫情有所缓解后,吴老伯3月底来到石岐司法所求助。司法所工作人员协调社区调委会前往现场勘察,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坐下来商谈。
工作人员从处理相邻关系纠纷应遵守公平原则和兼顾相邻权利人利益的原则,分别对当事人做工作,从情、理、法各方面启发疏导,引导双方当事人平心静气解决问题。最终,房地产公司表示自愿支付一笔补偿款给吴老伯。
目前,吴老伯已经收到了相关款项,并搬到了儿子家中居住。这场耗时2年的纠纷最终画上圆满的句号,双方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