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10月8日,中山市编办批复设立中山市法律援助中心以来,中山法援风雨无阻为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撑腰”,心系百姓,情润万家。二十多年来,中山市法律援助处荣获“全国法律援助先进机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等多项省部级荣誉称号,收获了140余面锦旗。
近三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提供法律咨询3万余人次,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9348宗,受援人数超2万人。近日,在第四届全省法律援助工作表彰中,中山1个集体、4位个人获先进表彰。
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
援助服务更加便利高效
2020年上半年,中山市某制衣厂经营不善倒闭,拖欠400多名员工工资,员工多次与厂方交涉无果,一场集体讨薪风波正在酝酿爆发……
中山市法律援助处获悉情况后,立即开通“绿色通道”,实施“容缺受理”,指派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余协辉、广东国融律师事务所曾兴风、林文娟、唐丽斌、王林波、广东盈进(中山)律师事务所徐子君等法律援助律师先行介入该案,向员工释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维权程序,稳定员工情绪,引导帮助494名员工申请法律援助。
仅用三天时间完成了494个法律援助案件的申请手续。此后,法律援助律师按照案件类型分别递交了400余份劳动仲裁申请书或起诉状,为494名员工开启了法律维权之路。
今年9月中旬,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与东区街道人社分局联合开展涉民生案件案款发放活动,第三次向该厂454名工人现场发放工资款,累计执行到位款项439万元。发放完毕后,该厂工人工资受偿率达到84.26%,现场一片欢声笑语。
目前,全市已建成市级法律援助机构1家,镇街法律援助工作站23个,村居法律援助联络点277个,在妇联、残联、老龄委、边防、工会、共青团、市劳动仲裁院、戒毒所、高校、军分区以及中国建设银行中山市分行等领域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26个,不断努力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并积极推广和引导群众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广东法律服务网、12348小程序,实现法律援助“就近办”。
对欠薪、工伤、流浪、乞讨人员和75周岁以上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状况审查,开通法律援助申请绿色通道,一律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对情况紧急的案件,申请材料不全的法律援助申请事项,推行案件“容缺受理”机制,先予受理。
深化“减证便民”措施,推进法律援助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对属于适用告知承诺制情形的,申请人只需签署书面承诺,无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即可申请法律援助。今年共办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法律援助案件17件。
提升司法服务保障水平
防范冤案促进司法公平
“刚办结一宗法律援助案件,让我很有满足感。”最近,广东金桥百信(中山)律师事务所许永刚律师在法律援助工作群里分享了他的喜悦。许律师接办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一审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因被告人没有辩护人,二审时,中山市法律援助处指派许律师为被告人提供辩护。许律师接受指派后,经过阅卷,认为被告人构成自首,且考虑到受害人有过错,许律师决定尝试向受害人争取谅解。经过许律师一番努力,成功说服受害人签订了谅解书。最终,二审改判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比一审减少了一半多的刑期,且案结事了。
近年来,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全面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刑事案件审判阶段,援助对象从没有辩护人且符合法定情形的被告人拓宽至没有辩护人的全部被告人。今年来已为1857宗案件的被告人免费提供辩护,其中全覆盖试点扩大通知辩护的案件1546宗。
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办法》,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工作,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律师定期值班,为没有辩护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1-10月,安排律师提供法律咨询3538人次,见证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4801件。
延伸法律援助服务范围
援助服务更加丰富多样
黄女士认为邻居吴某侵占其土地使用权,自2004年3起开始维权,其经向市人民政府申请更正土地使用权登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再审等程序,均未能如愿。2012年起,黄女士开始通过信访表达自己遭受的不公平。
2017年2月,中山市法律援助处指派广东雅商律师事务所陈经文律师参与化解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陈律师接案后代理黄女士提起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再审,但黄女士的诉求均得不到支持。对此,陈律师仍不放弃,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申请行政诉讼监督。
最终,在陈律师及办案机关多方不懈努力下,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争议双方达成和解,黄女士领取了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至此,长达16年的行政土地登记确权纠纷终于了结,黄女士回归正常的生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主办检察官对陈律师称赞道:“能达到这样的效果,您的努力和付出起到了非常关键作用,您的敬业、专业让我深感敬佩。”
近年来,中山市法律援助处积极参与政法机关的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建立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律师库,安排法律援助律师到公安局、看守所、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中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等地涉法涉诉工作站值班,接待信访人。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为信访人指派法援律师,通过诉讼、仲裁等途径解决问题,减少和避免了无效信访、重复信访和盲目信访现象。1-10月,安排律师到涉法涉诉工作站值班634人次,提供法律咨询3771人次,及时解决了群众诉求,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此外,中山市法律援助处还提供许多延伸服务,如对因重大疾病或残疾等原因不能亲自申请法律援助的,安排法援律师和工作人员上门服务。
与困难家庭签订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合同,指派专业律师为困难家庭提供“一对一”的家庭法律顾问服务。将法律援助范围扩大到公证和司法鉴定领域,对符合条件的群众免除公证和司法鉴定费用。
开展“援调对接”工作,对符合援助申请条件及调解条件的,引导受援人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努力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诉讼之前,降低纠纷化解成本。
法律援助律师办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时,为农民工提供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的审查等法律延伸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