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加强各职能单位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衔接配合,积极推动汕头市社区矫正工作再上台阶,近日,汕头市司法行政机关联合公安机关出台《汕头市司法局 汕头市公安局社区矫正业务协作工作机制》(下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常态化互通机制。
《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后,汕头市依法设立各级社区矫正委员会,召开委员会成员会议,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统一领导与组织协调。汕头市司法局作为牵头单位积极谋划,立足全市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结合汕头市实际情况,以预防和减少脱管、漏管,堵塞管理漏洞为突破口,协调公安机关构建相关工作机制。汕头市司法局领导带队与市公安局召开研讨会,多次征求和充分吸纳各相关职能部门意见,推动《工作机制》顺利出台。
根据《工作机制》,司法行政机关与公安机关建立起“双向联动互通”监管协同机制,即司法行政机关将社区矫正日常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通报公安机关进行协查,公安机关对排查的情况及时予以反馈,社区矫正机构对相关信息及时汇总研判,动态调整相关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等级,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予以跟进。根据反馈情况对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予以处置,最大程度降低风险隐患,同时推动部门之间定期互通信息,确保社区矫正监管无缝衔接。
《工作机制》的建立既能有效增强社区矫正监管力度,减少社区矫正风险隐患,又能有效震慑存在侥幸违规心理的社区矫正对象,确保社区矫正刑事执行公平公正。社区矫正各职能部门强化协同,增强合力,必将助力汕头市社区矫正工作再上台阶,为平安汕头、法治汕头建设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