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人员是在社区服刑的犯罪人员,针对这类服刑人员,除了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严格监管执法,还要给予社矫人员必要的帮扶,尤其是心理方面。2021年,中山市司法局大力推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以下简称“社矫安帮”)心理矫治工作,在严格监管执法规范化的同时,积极构建“1+1+N”心理矫治工作新模式,通过市镇两级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引入专业心理咨询力量,为社区矫正工作筑牢“心理防线”,有效促进了社矫安帮人员回归社会。
洪某的特殊成长路
“他们第一次来报到的时候,甚至在入矫大厅处起哄。他们都没成年,入矫时给他们做心理测试,发现有很多需要关注的地方,于是决定采用个案跟进的方式。通过两年多的矫正期,这些孩子已经顺利回归社会,正常工作生活,其中跟进的对象中洪某是改变较为显著的。”中山市东凤镇社矫中心的吴社工说。
2017年一个凌晨,洪某等人在中山市东凤镇一间便利店喝酒,酒后殴打他人并抢走车辆,导致被害人陈某轻伤二级。因此,洪某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六个月,在安置帮教服务中心接受社区矫正。
2018年7月,安置帮教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社工第一次上门时,洪某穿着拖鞋、戴着大金链,但经过交流,发现洪某的悔罪意识高,却因这件事,对人生感到迷茫,不知道自己接下来可以做些什么,自我控制能力比较差。随后,工作人员通过心理技巧OH卡牌了解洪某的状态以及心理情况等。通过引导,洪某开始思考自己的人生规划,并且付之行动,“能够有稳定的工作、把驾驶证考好了.....”。
▲洪某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青少年社矫人员拓展活动(中间为洪某)
“1+1+N”心理矫治工作新模式
洪某是中山市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引进“1+1+N”心理矫治工作新模式的一个缩影。“1+1+N”发展模式,即以市级社矫安帮机构为指导,镇街社矫安帮中心为平台,专业心理矫正治疗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专业心理咨询师等“N”个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心理矫治新模式。近年来,中山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决策部署,围绕构建“1+1+N”心理矫治工作新模式,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治工作水平,让社矫对象从“心”出发参与矫正监管,从“心”开始回归服务社会,巩固和提升社区矫正工作成效。
2021年,中山市司法局选派了14名戒毒警察参与社矫安帮心理矫治工作,分成三个小组,分别支持指导各镇街积极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评估和心理辅导等工作。
通过开发和运用智能化心理服务系统,包括情绪测评、心理健康测评、人际交往测评等,系统会根据测评结果作出心理测评报告,心理咨询师依据报告结果以及现场的访谈情况开展进一步的评估和辅导,并将初筛、辅导的信息与镇街共享,便于镇街开展后续的工作。
▲所有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时都要参与心理测评
通过市级摸排、需求筛查、镇街计划、精准实施等步骤,确保心理矫治工作精准规范。有针对性的摸排、筛查犯因性较大的人员和重点管控对象,将其列入心理矫治范围,根据其犯因性需求和现实需求,科学制定矫治目标、矫治项目、矫治期间、干预方法等,逐一制定心理矫治方案,并根据矫治计划,项目化开展阶段性测评、心理教育、个人访谈、个案辅导等工作,确保矫正精确有效。
2021年,中山市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安置帮教人员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累计3924人次,心理辅导服务累计272人次,覆盖率100%,再犯罪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