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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力度更有温度,中山市司法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纵深发展

时间 : 2022-04-16 17:40:00 来源 : 南方+(记者 杨慧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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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25个政府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扩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100多个事项实施包容免罚;行政执法“两平台”基本实现全覆盖……过去一年来,中山市司法局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一系列改革举措落地见效,法治政府建设提质提速,人民群众在“便民利民”中切实感受到了法治的正义与温度。

强化顶层设计 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为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立法活动,近年来,中山市司法局把立法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作为提高行政立法质量的保障,持续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2015年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中山市司法局共推进制定出台17部政府规章(含修改),完成6部由市政府向市人大提案的地方性法规草案。

尤其是在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方面,聚焦优化营商环境, 2020年,中山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政府规章《中山市政务数据管理办法》,为解决政务数据“中梗阻”难题提供法律依据。2021年,中山市司法局起草政府规章草案《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针对中山在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存在着的短板、堵点和难点问题,设计了一系列解决措施。2022年,《办法》将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审议项目。目前,中山市司法局正在对立法草案做更深入的调研和修改完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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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政府规章立法协商项目《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办法(草案)》立法协商会在南头镇召开。

“我们坚持做好规章清理及后评估工作,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统一。” 中山市司法局立法科副科长罗昔阳介绍,结合当前中山“打赢打好水污染治理攻坚战”要求,中山市司法局选取《中山市排水管理办法》为评估对象,开展首次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为全市污水治理提供更优制度保障。

为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中山相继出台《中山市公众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程序规定》、《中山市政府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工作办法》等12项行政立法工作制度,在全市建立包括村(居)民委员会、企业、学校和其他社会组织在内的25个政府立法工作基层联系点,完善基层参与行政立法的实体基础。

在立法项目征集、立法草案起草审查过程中,中山采取立法座谈会、调查问卷、书面征求意见和定点听取意见等形式积极拓宽公众参与面,有效推进行政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同时,中山打造政企互动直通车,对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立法计划项目和立法草案,广泛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切实增强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在加强政府文件规范化建设上,中山完善了《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在全省率先将镇街文件纳入监管。同时,编印营商环境法律制度汇编,清理一批阻碍企业发展、法治化营商的“僵尸文件”,废止各类文件226份,进一步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探索服务型包容审慎执法 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自2019年以来,中山市先后出台《中山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中山市推行“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重点推进服务型执法中的包容审慎执法,对轻微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免罚。

2021114日,中山召开首场“包容审慎行政执法”新闻发布会,公布实施免罚清单、行政执法风险评估清单等5类清单,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找准突破口、创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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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14日,中山市召开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工作专场新闻发布会。

中山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科长王敏颖介绍,目前,中山已在市场监管等多个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企业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共100多个事项实施包容免罚,共办理免罚案件8500余宗,办理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案件60000余件,300余家企业的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受到处罚。

例如,中山曾有一家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其住所的招聘宣传单和广告牌上发布广告,内容含有“首家”“最强”等表述,该行为明显已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但考虑到该涉案广告仅发布在其住所内,违法行为轻微、持续时间较短,并在案发后及时改正。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及《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认定该公司的行为社会危害性较小,执法部门做出了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

“总的说来,包容审慎执法从源头上有效减少了行政执法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企业诚信度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在减轻企业负担、落实‘六稳’、‘六保’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王敏颖说。

为进一步破解传统执法办案“实时监督”难、办案效能低、办案随意性大等难题,中山持续探索“互联网+监管”新举措,2021年全面推广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全市22个镇街及23个市直执法部门基本实现全覆盖。

王敏颖介绍,执法主体通过“两平台”线上办理执法案件及公示执法结果,对行政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提高了行政执法的质效,也让每次执法都能在阳光下运行。

此外,全市具有行政处罚职权的行政执法主体的行政裁量权标准均已上传行政执法“两平台”,行政执法人员在办理案件时将严格按照行政裁量权标准选择裁量档次,有效避免同案不同罚、处罚畸轻畸重的情形。司法局也可以通过“两平台”以随机抽查案件的形式,实时查询到量化标准和最后查处的结果,对执法案件进行监督。

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工程被迫两次停工,调整改建等相关费用已超出合同约定的价格43万元,必须追加5万元才能继续施工!”“是你们没有沟通好,未按合同约定施工!”去年4月,由于旧楼加装电梯产生纠纷,石岐街道某居民楼的300多名业主与某电梯工程公司各执一词,互不相让。

对此,石岐司法所工作人员与社区调解员逐一上门走访业主代表了解情况,调解员及律师分别向双方释明利害关系,针对争议点进行法律解读。最终,业主一致同意在《加装电梯承包合同》约定的费用上加付1.8万元给电梯公司,作为调整设计、重新报建、附属建筑物等补偿。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这起涉及人数众多、涉旧改纠纷至此得到圆满解决。

这是中山有效激活社会综合治理,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一个缩影。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多年来,中山市司法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做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联动”,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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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司法局不断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每个角落。

过去一年,中山不断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尤其注重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137名律师为各村(社区)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服务。同时,法律顾问兼任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助力基层化解矛盾。

中山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周朝阳介绍,中山市司法局还在持续完善与法院的诉调工作机制。当事人提交立案后,分案小组甄别出可调节的案件,依据对口范围、擅长领域等分流给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去年一共调解案件七百八十余宗,较好地帮助法院减轻诉讼压力。

与此同时,中山进一步强化“复调对接”,在全市23个镇街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挂牌成立了“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工作站”,设立“行政复议与调解对接综合岗”,将调解全流程覆盖于接待、受理、审理等各个环节。“复调”对接成功后,行政争议不再进入诉讼程序,有效节约了司法成本。

和谐社会的根基是和谐家庭,妥善化解婚姻家庭纠纷,维护家庭的和谐,才能助力家和万事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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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司法局不断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将公共法律服务延伸到基层每个角落。

20217月,中山首个“平安家庭建设工作室”在市婚姻登记中心成立,致力于帮助广大群众解决婚姻家庭中碰到的各类纠纷,提供婚姻评估、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指引、离婚调解等多元化服务。成立至今,该工作室共开展婚姻咨询5973例,离婚初审服务546例,初审服务100%覆盖。

新技术手段的引入,也让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惠及基层群众。去年8月,全市首家“互联网无人律所”于落户东区。花苑社区志愿管家党支部书记林树焜,就解困房的继承问题,在“互联网无人律所”服务平台上在线寻求专业律师的咨询服务,前后仅用时8分钟,就明确了补价继承的解决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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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8月,中山首家“互联网无人律所”落户东区。

当前,中山还制定实施了《中山公共法律服务共建共享工作方案》,提出重点打造AI法律顾问”,设立市律正商事调解中心,精准对接企业需求。同时,在商协会试点共建“公共法律服务驿站”,深入推进“百所千企”专项惠企活动,培育“香山法苑”等品牌,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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