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清远市始终坚持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推进。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部署,清远市司法局结合市委“十大行动方案”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瞄准“以高质量法治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为清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向连南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资料图)
发挥职能作用 护航法治政府建设
近年来,清远市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战略,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水平不断提高,政府决策更加科学、民主、法治。今年,清远市清城区获评首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区)。
作为司法行政部门,清远市司法局履行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职责,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法律意见,以法治护航重大项目开展。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清远市司法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智库”作用,专项跟进北江经济带、纺织服装产业转移、省运会、省职教城三期开发等重点工作,办理了涉及广清纺织服装产业有序转移园等有关文件,为重大项目推进提供重要法律意见。
为推动基层法治建设,今年,清远市司法局印发《清远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持续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将299项县级处罚行政处罚事项调整下放由镇街实施,目前清城区凤城街办、东城街办、石角镇等多个镇街已提前完成建设任务。
为推进立法工作向基层延伸,去年以来,清远市司法局先后推动建立第一、第二批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充分发挥基层接地气、聚民智的作用,涵盖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地区的各类群体,真正打通立法“最后一公里”。值得一提的是,首创式将居民小区业主委员会设为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获得社会广泛关注。
提升法律服务效能 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
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有哪些风险?国际贸易合同怎么签订?如何应对海外国家反倾销?……近年来,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清远民营企业开展对外经济合作的需求日益迫切。为此,清远市司法局积极推进律师服务民营企业和涉外法律服务工作。
今年9月初,香港某律师事务所清远代表处被省司法厅推荐到北京参加由司法部举办的2023年服务会法律服务专题展,促进整合行业资源,助力内资外贸、外资(或合资)企业在清经营的高质量发展,积极搭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新平台。
10月18日,在清远市司法局推动下,清城区司法局与清远市侨商投资企业协会、清远市侨界青年联合会共建清远市涉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发挥“法律顾问+公共法律”作用维护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权益,助力侨商侨企高质量发展。
此外,清远市司法局通过进一步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知识产权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律师服务园区企业、营商环境宣讲等工作,为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为精准服务企业,近年来,清远市司法局先后推动律师所作为法律顾问单位分别联系结对清远国家高新区的清远市智慧人才超市、雄兴工业园和嘉福工业园等3家机构。同时,创新法律服务举措,将法律服务窗口前移,先后在英德市英红园、广州花都(清新)产业转移工业园、龙湾工业园区建立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今年,清城区与清远国家高新区共建高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产业园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园区企业诚信守法经营、依法维权、防范法律风险等提供精准法律服务。此外,清远市司法局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进清远国家高新区、清新产业园区和英德高新区等产业园区,为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
近期,清远市司法局发布《清远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23-2025年)》,促进清远市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进一步优化配置。今年,清远市先后在清城区飞来湖中学建成全省首个中学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在佛冈县城北中学建成“法律服务+心理辅导”一体化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还在连山福堂镇成立广东首个省际边界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为粤桂两地边界地区群众提供高效、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
目前,清远市共有1321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市、县(区)、镇(街)、村(社区)四级全覆盖。全市法律服务从业人员9千余名,形成了线上30秒、线下半小时公共法律服务生态圈,基本能够全方位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个性化法律服务需求。
法治保障赋能“百千万工程” 护航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
“您好,我手机上总是收到信息说我欠债未还,但是我并没有在哪里借过钱,能帮我看看吗?”“这是诈骗信息,遇到这种情况一定不能点进链接。”……今年3月,在连南三江镇金坑村举办的“清远女法律人为民法律服务”活动中,法律援助律师陈红玉认真为村民解答法律问题。
据悉,金坑村是第九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中,清远市唯一入选的示范村(社区),该村通过设立“瑶老制”人民调解委员会、“法律明白人”、开展法治宣传等举措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今年以来,清远市司法局落实市委《关于做好清远市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工作要求,在基层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公证等方面工作持续发力,为深入推进“百千万工程”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目前,全市有11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9个村(社区)获评广东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单位,今年拟继续创建16个村(社区),持续助力提升乡村治理效能。
2021年以来,清远市司法局落实国家和省有关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工作要求,加强镇村法治教育和“法律明白人”培训,培养一支基层治理的法治生力军,全市现已确定4945人为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实现每个行政村至少有4名以上“法律明白人”,覆盖率100%。
此外,为让法律资源惠及更多壮瑶地区群众,清远市司法局统筹调配市区律师资源参与承办少数民族地区法律援助事项,解决少数民族地区律师不足的困难,为少数民族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指派通晓当地民族语言的律师提供辩护和法律帮助。公证员多次前往连州、连南等地区,为出行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公证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
汇聚法治合力 护航绿美清远生态建设
2023年是广东省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开局之年。清远市司法局积极行动,抓好贯彻落实,用法治力量护航绿美清远、绿美广东生态建设。
在立法方面,清远市司法局加强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等领域立法。今年,该局推动高质高效完成《清远市公园管理办法》,将清远的山水风光和历史人文景观、民风民俗文化融入公园建设中,出具了对《清远市传统村落保护条例(草案)》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协助市人大制定《清远市城乡建筑垃圾管理条例(草案)》的起草审查工作等。
此外,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方面的保障,审核、完善绿美广东、绿美清远生态建设相关文稿的合法性,助力相关文件及时出台实施。
为增强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清远市司法局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一方面,利用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压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能部门责任。同时,发挥好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六进”活动,让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