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教育开展以来,云浮围绕“四下基层”要求,扎实开展“破难题、促发展”攻坚行动,不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化“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以政策“活水”滋养企业活力,推动企业减负和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云浮“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入选了广东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典型经验做法材料,作为富有创新性、典型性的工作举措和实践做法供全省各地交流学习。
强化“综合查一次”执法联动,破解重复执法难题。按照整体政府理念,通过统筹行政执法,率先在全省创新推出“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减少了部门重复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具体实施时,由牵头单位协调相关执法部门,组织不同条线的执法队员统一时间集中,对同一检查对象同步进行多领域清单式检查,极大地压缩了现场检查环节。如针对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以往每个部门检查一家企业约需45分钟至1小时,一家企业至少需要数小时应对多个部门的不同检查。实施“综合查一次”后,交通运输、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四个部门同时检查,约45分钟即可对一家企业提供38项“诊断报告”和综合“治疗意见”,受到企业主体欢迎和支持。此外,与国内其它地方展开的探索多部门、多领域联合执法不同,积极探索“综合查一次”在乡镇街道的延伸适用,加快实现跨层级执法。目前,全市监管模式逐步实现从“多头查”到“联合查”、从“多次查”到“查一次”的预期目标,初步形成“部门联动,多域覆盖”立体高效的监管格局。
出台“综合查一次”配套制度,破解末端执法被动难题。围绕高效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制定出台六项配套制度。出台工作指引,明确“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厘清了联合检查的全流程,对联合执法机制运行中各项文书的制作标准进行规定。出台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有关工作,定期研究、发现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对联合检查机制起到“稳预期、保运行”的作用。出台联系点制度,第一批“综合查一次”企业均作为联系点,对应检查事项牵头部门定期上门问需,收集“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方面的意见建议,向司法行政部门反馈机制运行情况,及时总结联合执法工作经验成果、推广典型做法。出台信息交流制度,对法律法规修订或政策依据调整时,检查主体10个工作日内与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对接,司法行政部门及时指导全市执法工作规范落实。出台互动反馈制度,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在联合执法机制中对执法单位的监督作用,促进联合执法中问题的改进和经验的转化。出台回访制度,在“综合查一次”实施后一个月内,司法行政部门随机确定回访对象,采取电话询问、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回访。对回访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时跟进,主动向相关企业反馈解决推进情况。
制定“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破解执法效率不高难题。依据“成熟一批、确定一批”“先易后难、先急后缓”的原则,选取食品生产企业、娱乐服务企业、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矿山企业等4类涉及多部门检查企业为对象,组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等12个检查主体梳理首批17个执法检查事项,在全国率先出台“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和分期分批发布。推动市、县(市、区)、镇(街道)三级共188家行政执法主体全面应用“广东省一体化行政执法平台”,确保部门间行使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权限等高效对接,改变以往部门间存在信息壁垒、相互掣肘和条块分割的工作模式,实现移动办案全覆盖。每年3月底前,牵头部门会同联合部门制定年度联合检查计划,对已接受联合检查的企业,除有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等案件线索或者重点领域治理部署等情形外,相关部门在本年度内原则上不再单独进行同类检查。截至11月底,全市共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37次,检查企业110家,市场主体享受到“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带来的红利。
加强“综合查一次”执法队伍建设,破解综合执法能力不强难题。针对较短时间内培养一批与“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适配的行政执法队伍,云浮采取了“严执法+观摩学”的解决方法,前期严格规范“综合查一次”执法活动,形成一定的经验和规范后,邀请同批其他事项的执法部门到联合执法行动的现场进行观摩学习,以“传帮带”方式推动“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经验复制,从而全面提升执法人员的联合执法水平。同时,配套出台行政执法行为文明规范指引,对执法着装、仪容举止、执法用语、执法行为、执法场所、执法监督等方面提出明确具体的标准和要求。截至11月底,结合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全市先后组织开展业务培训65期,培训基层公务员2252人次,帮助基层公务员提高法律知识水平、转变行政执法理念、规范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