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广州市委编办批准,广州市司法局设立“涉外法治工作处”。这是全国司法行政系统设立的第一个涉外法治工作专门机构。
目前,广州已形成工作联动机制,联合27家单位在广东率先建立涉外法律服务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全市涉外法治工作会议,同时明确涉外法治工作重点和各部门主要任务,形成立法、司法、执法、守法和法律服务的大协同格局。
为系统谋篇布局,此前广州还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广州涉外法律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其中提出,到2025年,广州基本建成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的总目标。
在加强涉外领域立法方面,广州制定了《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条例》《广州市公共场所外语标识管理规定》。为提升涉外执法效能,广州市公安局制定《广州市外籍人员社区工作志愿者管理办法》,在全市设立178个外国人管理服务站;广州海关深化与港澳海关合作,持续加强知识产权边境保护和打击海上跨境走私工作。
如何打造涉外司法广州品牌?此前,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为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截至目前,广州海事法院受理涉南沙自贸区海事海商案件逾500件,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在全国法院先行先试涉港澳跨域纠纷解决新模式,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涉外涉港澳台案件526件。
立足广州丰富的法治资源和区位优势,广州高标准建设湾区中央法务区,推动形成“一中心三片区”高能级法务生态圈,并加快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制定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打造全球互联网仲裁优选地。
与此同时,广州还不断深化港澳律师内地执业试点,在全国首建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孵化站、粤港澳大湾区律师工作委员会、涉外律师学院,积极推动在南沙开展中外律师所联营、内地与港澳律师所合伙联营机制改革。
为做强做优域外法查明中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探索“域外法查明通”,这一项目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报告、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优秀改革项目。此外,“一带一路”域外法查明(广州)中心所提供高效精准的法律查明服务目前已覆盖180多个国家和地区。
聚焦护航开放,广州不断提升高能级规则衔接机制对接能力。在强化司法审判规则引领方面,广州推行涉外商事案件集中管辖,形成以“特定管辖法院、专门审判机构、专业审判人员”为特征的专业审判格局。
为全面优化仲裁规则,广州首创了“3+N”多元化仲裁庭审规则,并上线亚太经合组织跨境商事争议解决(APEC-ODR)平台。
如何构建衔接港澳的税惠落实机制?广州制定国内唯一充分衔接香港和澳门的个人所得税收规则的计税方案,创新开发双渠道的港澳税负测算系统。
此外,广州还不断深化港澳资企业商事登记公证文书简化试点,积极做好我国加入《取消外国公文书认证要求的公约》。推进港澳居民法律援助工作,为在南沙工作居住的港澳居民提供与广州市民均等的法律援助服务。